台南市議會今(21)日進行財經部門業務報告及質詢,對地政局等單位進行業務質詢,議員蔡旺詮表示,台南傳出首例的建商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欺騙消費者的案件,然而在新聞媒體上,卻未能揭露建商的資料,擔心是否未來還會有消費者受害,呼籲市府應公布違法建商名單。

蔡旺詮質詢時先肯定地政局努力讓房價減緩,台南今年第1季土地移轉與前季相較,減幅為9.71%,建物買賣減幅為8.60%,建物第一次移轉減幅為9.79%。本季交易量較前季減少,整體不動產交易呈現量縮格局,已顯示出打房的成效。

不過,蔡旺詮也指出,上周新聞揭露台南出現首例建商使用不符規定的契約欺騙消費者之案件,建商刻意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給第三方,導致消費者付了錢卻拿到設有抵押的房子,需額外支付10萬元,才能塗銷抵押權。雖然地政局已經開罰,但在各家新聞中,卻對違法建商的資訊隻字未提,讓人擔心未來是否還會有消費者受害。

蔡旺詮並表示,3月時台南也發生實價登錄未依限申報或申報登錄的價格、交易面積資訊不實等情事,外縣市亦傳出有國立大學教授買屋被建商威脅,必須偽造實價登錄,否則不賣的案件。然而這些案件中的惡劣建商,卻都沒有相關資訊釋出,如何讓消費者與市民做出正確判斷,不至於再次上當受騙?

地政局長陳淑美對此表示,根據消保法第5條規定,消費者是有知情的權力,在業者未改善前,或已經確定裁罰的案件,未來是可以研議公布名單的。現在房產市場交易熱絡,自然會產生較多的爭議,目前地政局有預先的審查制度,預售屋銷售前要備查,契約也須經過審視,改正其中違法或不合理的部分,方能開始銷售。

蔡旺詮強調,市民有知情的權力,無良惡劣之建商,理應公布資訊,防止有人再度受害,這些案件都應該提供市民詳細資訊,好讓消費者可以鑑別。民眾在買房時受騙,或嚴重資訊落差時,除宣導之外,地政局應有更積極的作為,建議可公布彙整違法的惡劣建商名冊,尤其是情節重大或累犯者,更應比照酒駕累犯,公諸於世,供消費者參考警惕,預防受騙等違法案件再次發生,守護市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