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處表示,去年6大電商平台被申訴6,362件,較109年增加2,119件,成長49.9%,消保處也邀集6家電商平台開會,要求妥善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並採取措施有效保障消費者權益。由於受到疫情的影響,民眾大量透過電商平台進行購物,再加上有平台業者標價錯誤事件,造成糾紛案件數大增。

經統計,蝦皮申訴案件共4,069件,其中因蛋塔標價錯誤占約1,500件,占全年度6大知名電商平台被申訴案件的2/3,較前年增加2,040件,其次為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65件,較109年增加16件;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465件,較109年增加93件;露天市集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366件,較109年增加15件;香港商雅虎資訊股份有限公司233件,較109年減少45件,以及東森得易購股份有限公司164件,與109年件數相同。

消保處說明被申訴案件類型的前4名,包括以標價錯誤爭議占約23.6%最高,主要是發生蛋塔標錯價案件,消費者不滿業者處理方案造成大量申訴案件,而瑕疵品爭議則占約22.3%,主要為3C、通訊及家電產品品質有問題,而無法正常使用。以及退費爭議占約20%,主要為扣款數額及退款爭議,例如賣家索取整新費及無法按約定之期間退還款項。最後為延遲出貨爭議占約6.6%,主要為疫情期間,交易量大增,但平台及物流業者考量疫情風險進行人力控管,影響交貨效率。

消保處表示,雖然疫情影響是去年電商平台被申訴量大增的因素之一,但平台的管理及服務品質仍有相當改善空間,因此,已要求各家平台業者建立防範錯誤機制等風險管控措施、持續推動賣家實以及請平台業者研議延遲付款機制,例如買家取貨後始交付交易金額予平台賣家(如價金保管機制)。

消保處呼籲消費者,網購商品或服務有一定風險,應瞭解賣家及電商平台的信譽,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平台業者提供之「價金保管機制」,發生消費糾紛時,較能維護自身之權益。其次,除非有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的「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向企業經營者(包括反覆從事銷售行為的個人賣家)主張無條件解除權,且不需負擔任何費用,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