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昨日排定,將於本週五(25日)院會中表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一條之一草案」(十八歲公民權修憲案),修憲案的高門檻需要朝野共同投票支持、缺一不可。多個民間團體今(23)日共同召開「修憲關鍵時刻,別做歷史罪人」記者會,呼籲「朝野各黨應放下歧見,一同走入議場投下贊成票」。
公民團體表示,若順利通過,就有機會讓修憲案複決在年底九合一選舉合併投票進行公民複決,青年世代距離成功獲得完整公民權利,將只差最後一步;然而,若再次遭到否決,18 歲公民權實現恐怕要再等上數年。
從2005年開始,民間倡議18歲公民權已長達17年,在這段期間有超過900萬的年輕人,錯過了投票機會,而當年18歲的青年,如今都已經35歳了。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2015 年第八屆立法院修憲委員會破局後,台灣早就被鄰近國家超越,日本通過了《公職選舉法》修法,將投票年齡自原先 的20歲下修至18歲;馬來西亞、南韓也分別將 21、19歲的選舉權門檻調整至 18歲,只剩台灣仍在原地踏步,世界上的民主國家只剩台灣繼續用憲法剝奪年輕人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力,我們已不期待台灣成為亞洲之最,只希望這個國家能盡快將公民權還給年輕人。
張育萌認為,如今我們能夠透過修憲,讓年輕人擁有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當然也應該下修被選舉權,如果我們不認同年輕人參與政治,在民主國家中,就像面對我們不認同的所有候選人一樣,不要把選票投給他就好,而不是剝奪對方的參政權利。苦等已久的青年世代,距離成功獲得完整公民權利,只差最後一步,台灣的年輕人期待各政黨立委出席並投下同意票,別再讓台灣錯失修憲關鍵時刻!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副秘書長林于聖則呼籲,朝野政黨要用兩個行動來回應青年世代的聲音,不要讓口號淹沒。第一個行動是各政黨務必讓十八歲選舉與被選舉權可以送出國會交付全民公投。第二個行動是個政黨務必要啟動社會溝通,如果你認同十八歲的公民權,請立刻投入政黨力量,用行動凝聚社會意識,一起挑戰這個超高的修憲門檻。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表示,從過去立法院裡各種對法案的協商過程,我們都看到總體意見是支持下修的,既然如此,強烈呼籲立法院各黨團不要出爾反爾、信口雌黃,請在週五立法院會中通過這項攸關國家未來主人公權利的法案,將年輕公民依照現行法應該獲得最低限度的集會遊行權、結社權還給青年。
台灣高中職學生自治聯盟代表林筠儒認為,我們是刑法中認定滿18歲的成年人,而且在2020年,立法院也正式通過民法成年年紀下修至18歲,我們具備行為、責任能力,但實際上我們只擁有公民投票的權利,但在每四年一次的總統立委大選、縣市首長公職人員選舉,無法擁有投票權或被選舉權,沒有實質上的權利去支持候選人或擔任公職。因此,我們強烈呼籲各朝野立委前來投票,勿讓18歲公民權落為政黨之間的鬥爭,犧牲青年的權利。希望不久,就能夠看到十八歲的青年可以擁有選舉與被選舉權利,完成十八歲公民權的最後一哩路,真正落實世代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