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9日電)司法院院會今天審議通過考試院函請行政院轉送的「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及任用條例」草案。新制將整合現行司法官、律師、法制人員考試,使法律專業人員資格取得一元化。
司法院指出,新制草案重點分為4大部分,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法制人員四合一的資格考試;合計1年的律師實務實習與司法實務實習;用人機關甄選(試);法官、檢察官職前養成教育及法制人員職前訓練。
司法院表示,這次司法院院會通過的新制,是針對司法官考試進行變革,與現行法官遴選機制並行不悖,取得法律專業人員資格者,可以透過申請參加法官甄選並錄取的方式,也可以於執行檢察官職務、律師業務一定期間後申請轉任並經遴選方式來擔任法官,符合司改國是會議有關「法官多元進用」決議。(編輯:張銘坤)11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