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第三屆黨代表選舉本月7日結束,11日已公告 111名當選人名單,今(18)日正式公告,預計明年1月19日舉行黨代表大會,屆時將進行中央委員、中央評議委員改選。值得關注的是,正遭羈押中的黨主席柯文哲預計將在年底前偵結起訴,依黨規規定「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因此,到時當選的中央委員,將牽涉到可選「代理黨主席」資格。

民眾黨今天下午公告,第四屆中央委員、中評委選舉預計明年1月19日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的三樓國際會議廳,進行選舉投票,當日同時召開第三屆第一次黨員代表大會,關於大會議程相關資訊,將再另行公告。而當天是選舉日及公布得票統計數字及選舉結果,預計同年1月22日才會正式公告當選名單。此外,預計將選出 9名中央委員(候補 3席)、7席中評委(候補 2席)。

而本月7日舉行的黨代表選舉,選出的是「票選黨員代表」,另有「當然黨代表」,身份為總統、副總統、立委、直轄市市長、直轄市議員、縣市長、縣市議員、縣轄市鄉鎮長、歷任黨主席、中央委員、中評委、中央黨部秘書長。

參選中央委員與中評委的候選人資格,須於今年9月18日前完成入黨程序,以符合連續滿4個月以上規定;票選中央委員部分,得具黨員代表身份者才有選舉權,且黨員入黨連續滿 4個月以上,年滿18歲以上,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具被選舉權;選中評委則得具黨員代表身分者,始有選舉權,黨員入黨連續滿 4個月以上,年滿18歲以上,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並符合「曾任縣市以上行政首長者」、「曾任直轄市、縣市議員以上民意代表者」、「曾任法官、檢察官者」、「具有律師、會計師資格者」、「曾(現)任黨員代表及當屆黨員代表當選人」資格之一者,才有被選舉權。

由於依照民眾黨黨章第16條規定,「黨主席請辭或因故無法執行職權時,由中央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之。如所餘任期超過 1年,應於出缺後6個月內完成補選,其任期至原黨主席之任期屆滿之日」。因此,目前柯文哲雖仍於「黨主席請假中」,若屆時已被起訴,又被法官裁定收押,明年初新上任的「中央委員」將有「代理黨主席」資格。

明年1月19日選出票選的中央委員外,還有「當然中央委員」,也將走馬上任,包括黨主席柯文哲、立法院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吳春城、幹事長麥玉珍及台北市議會黨團總召張志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