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12·3緊急戒嚴事件」偵辦最新進度。南韓憲法法院今天(18日)證實,17日以「電子送達」方式,要求尹錫悅在24日前提交發布戒嚴的相關國務會議紀要和戒嚴佈告令等資料;另外,「戒嚴聯合偵查組」搜查總統警衛處行動受阻,警衛處繼17日阻擋搜查後,今天通報回覆「無法配合」。
南韓憲法法院今天在記者會上證實,尹錫悅彈劾案主審法官17日向尹錫悅發出準備提交相關文件資料的命令,包括舉證計畫、證據清單、戒嚴相關國務會議紀錄、戒嚴司令部司令朴安洙宣布的第一號戒嚴令等資料。其中所謂「戒嚴相關國務會議紀錄」,據信是3日宣布實施緊急戒嚴前的10時17分至22分舉行的會議以及4日凌晨4時15分召開的解嚴相關會議;但根據代理行政安全部部長在國會行政安全委員會的證詞:3日晚間舉行的國務會議未留紀錄。可能被視為法律程序的漏洞。
記者會上,南韓憲法法院表示,17日是以「電子送達」方式向尹錫悅發出提交資料的要求,同時也以郵件書面傳達命令;但對於寄送的郵件 資料是否送達則持保留態度。因為16日憲法法院向總統室和尹錫悅官邸分別發送彈劾決議書等相關文件,分別因「收件人不在」和「總統警衛處拒收」而未能送達。
另一方面,因應緊急戒嚴事件組成的聯合調查單位「合作偵查本部」,17日原本企圖進入首爾龍山總統府的總統警衛處進行搜查,但遭到警衛處以「公務及軍事機密要地不可擅自入內搜抄」為由阻攔,雙方僵持近8個小時;警衛處爭取一天的時間表示要研究是否配合扣押搜索,今天正式回覆「無法配合」。合作偵查本部表示將紀錄為「警衛處拒絕搜查」,並由警衛處負擔之後相關刑事責任。
根據了解,合作偵查本部搜查總統警衛處,主要是警衛處伺服器內存放發布戒嚴當天,尹錫悅與警察廳廳長趙志浩等人的保密電話通話記錄。據稱,當天尹錫悅和趙志浩至少有6次通話,相關伺服器資料被視為偵辦案件的核心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