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動保處接獲民眾檢舉寵物店買賣犬隻衍生消費糾紛案,派員至店家稽查實際運作情況,除觀察店內犬隻狀況是否健康,並依法追查販售犬隻來源,因買賣交付犬隻前未提供寵物登記證明及未辦理寵物變更登記,依動保法規定處以罰鍰外,並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廢止營業許可,目前已廢止7間寵物店家許可證。動保處提醒民眾消費前,應至官方網站查詢合法優良店家,以保障自身權益。

動保處長楊淑方說,7家業者包括扉扉寵物犬舍有4件消費糾紛案,犬隻均無寵物登記;南雅寵物坊有1隻狗未做寵物登記及3犬隻無合法來源;首選寵物店有1犬未做寵物登記、2犬隻無合法來源;萌福寵物生活館也有1犬在交付犬隻前,未提供寵物登記證明及未辦理寵物變更登記,動保處依動保法第28條規定處以罰鍰外,並依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廢止其許可。另外,估狗小型犬寵物犬舍、龍泉寵物店及維多利亞寵物美學也都有相同違規狀態廢止許可證。

動保處今年接獲的消費糾紛案件中,發現有店家在網站上銷售,打著便宜價格販賣犬隻,動物照護及管理未依照動保法及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規定辦理,衍生多起檢舉案。

其中扉扉寵物犬舍消費糾紛案件中一連4案,販售犬隻均無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依違反動保法第28條第1項1款規定處以最高20萬元罰鍰。另查南雅寵物店有1犬隻於販售前,未做寵物登記及店內3犬隻無合法來源,依法處以14萬元罰鍰。首選寵物店有1犬隻無寵物登記及2犬隻無合法來源,依法處以14萬元罰鍰。萌福寵物生活館有1犬無寵物變更登記,且沒有提供寵物登記資料給消費者處以5萬5000元罰鍰。

另外,估狗小型犬寵物犬舍因犬隻來源不明,共計裁罰34萬並廢止許可證; 龍泉寵物店犬隻未註明來源,裁罰4萬元並廢證;維多利亞寵物美學販售貓未寵登,直接撤照並裁罰4萬元。

現有法規上,業者在被撤銷許可證後,可以再重新更換店家行號、負責人、專任人員名字,重新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證,為杜絕店家利用人頭重新申請,並賦予專任人員落實管理之責,已發函建請中央修改動保法,仿照工地管理人員計點制度,專任人員有管理缺失採取計點方式,累計缺失多者專任人員永不聘用,並追究特定寵物業專任人員未植入晶片責任。

農業局長李玟表示,經營第22條特定寵物之買賣業者,其寵物來源,應由取得許可證之寵物繁殖場或寵物買賣業者供應之;並應於完成晶片植入後,始得買賣或轉讓他人,提醒業者勿抱持僥倖心理,以免違法受罰,民眾若發現有非法行為,可立即通報1999市民熱線或動保處聯絡專線02-29596353通報處理。

買賣資訊表應註記犬貓來源場的許可證字號。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南雅寵物坊查核照片。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扉扉寵物犬舍查核照片。   圖:新北市動保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