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歷時3年多訴訟的三中案,台北地院今(27)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前總統馬英九、中投前董事長張哲琛、中投前總經理汪海清都被判無罪,但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則因涉嫌侵占阿波羅公司資產,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另妻子洪菱霙、岳父洪信行無罪,犯罪所得2億8032萬餘元沒收。蔡正元對媒體表示,目前尚未看到判決書,不曉得法官判決的理由是什麼,但該判決對他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會繼續上訴。

據北院法庭審判長指出,馬英九非中投、光華公司董事或經理人,並未造成相關公司損害的問題,檢方也無法證明張哲琛、汪海清觸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罪,因此,判決3人均無罪。

至於檢方認定蔡正元擔任阿波羅公司負責人期間,涉嫌侵吞阿波羅出售中影股權3500多萬元款項,另依背信、公益侵占罪將蔡正元及其妻洪菱霙、岳父洪信行一併起訴的部分,法院今天依業務侵占罪判蔡正元3年6月須入獄,另依《商業會計法》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蔡正元的妻子及岳父均無罪,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