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109年調降地稅價20.06%,遭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認為圖利4%的地主,要求檢討。台中市政府指出,經計算有9成納稅人(約85萬戶)應納地價稅降低,一般用地平均減少約2,560元,調降幅度約21%;自用住宅用地平均減少約168元,調降幅度約17%,此舉符合市長盧秀燕上任後積極推動的「輕稅簡政」,也是地價及標準評議委員會專業客觀的評議結果。

中市府表示,109年公告地價調降後,檢視地價稅各課稅級距納稅戶及其應納稅額比例,與105年及107年公告地價調整後相當;109年公告地價調降是在財政紀律下,參考內政部訂頒調整原則,並廣納彙整市民及各方人士意見後,將查估成果及民眾的心聲一併陳報給台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審議,交由公正專業的委員做出最終的決定,整個過程嚴謹且公開透明。

中市府強調,公告地價調整應屬地方自治範疇,105年公告地價全國調漲30.54%,惟澎湖縣下跌0.22%,調整方向與全國不一致;107年公告地價全國調降公告地價3.63%,惟新竹縣上漲25.63%,漲幅全國第一,調整方向與全國不一致,宜蘭縣下跌42.41%,跌幅全國第一;109年公告地價全國平均調降0.66%,惟連江縣調漲5.46%,調整方向與全國不一致。因此,公告地價之調整雖與地方財政相關,但並非單一影響條件,擬定調整內容時仍須依當時時空背景之社會經濟條件及人民稅賦負擔能力綜合考量以求客觀。

中市府指出,公告地價有其政策目的,係作為課徵地價稅之依據,與市價有所差別,今年受疫情影響,各行各業都很辛苦,此次公告地價調整,市府一方面充分傾聽民意,一方面因105年公告地價漲幅過大造成民眾稅賦負擔重,適時降低持有稅可讓工商百業都受惠,減輕持有成本,讓商場、工廠願意進駐台中,帶來商品、服務及就業機會,活絡地方產業,也讓外地人願意在台中置產,進而增加土地增值稅及契稅稅收,並無礙於總稅收的達成,台中市109年的地方稅總稅收高達近478億元,創歷史新高,更可帶動台中整體發展,成為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