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目前出來的資料,「江鵬堅與(調查局台北市台北市調處長)鄒紓于接觸」、「江鵬堅的出身條件」、生活圈角度,否定施明德林忠正對他的指控。

台北市調處的等級根本太低

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林忠正前立委認為江鵬堅是調查局的線民,還指證歷歷。我們認為他們所持的論點必須再深入調查。

自由時報:「林忠正引述『法院訴訟文件』 堅稱江鵬堅是調查局學員」:報導中寫道,「⋯(律師)陳達成轉述(調查局台北市台北市調處長)鄒紓于的話表示,江鵬堅曾是調查局1964年招收的第2期學員,當年約4月間曾於新店大崎腳的『展抱山莊』受訓,而鄒紓于當時則是訓練中心大隊長,朝夕相處數個月,因而認識,鄒紓于並曾於民進黨組黨前夕與江鵬堅溝通,達成不會有暴力等協議。⋯」

這有好幾個爭議需要辨析。

第一,「民進黨組黨前夕」,組黨這種等級的問題是蔣經國、國民黨中常委、國安局在處理的,連台北市長都沒有講話餘地。這是調查局之上好幾個等級的人在負責,江鵬堅會去找調查局以下兩三個等級的人去協調不是他處理的事情,這不是很矛盾嗎?

第二,當時黨外(民進黨前身)中有立法委員、省議會議員、縣市長,找他們溝通的單位等級,已經到國民黨中央了,因此,一個台北市市調處處長所講的話,到底份量多少?當時的律師應該能算出他的份量夠不夠?

第三,管衝突問題的,不是市調處,而是警察局。因此,找市調處根本無濟於事。而民進黨組黨的事情,乃是國家級、國際級的事情,沒有到警政署以上的單位,根本沒有發言權。這是深度介入處理當時事情的人,能理解的常識。

更進一步說,以江鵬堅的資料,「1955年,江考入台北市立建國高級中學。1958年他考入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畢業後,1964年他通過了律師資格考試,」在當時,一年能考上律師的屈指可數,這種等級的人會去當線民?難道當線民的收入比當律師高很多?

江鵬堅是人生超超級勝利組 不需要當調查局調查員

根據「江鵬堅是1964年調查局學員?2008年總統大選就吵過了」:「當時美麗島辯護律師李勝雄駁斥此消息,並指出江鵬堅1964年正在台大法學所攻讀碩士,同時在台糖法務室任職,江是在1963年就與同班同學尤英夫考進台糖,在法務室工作,直到1965年考上律師後才辭職,因此不可能再調查局受訓,此事當時向江的同學,尤英夫、陳傳岳等人求證,確認無誤。

此外,李勝雄當時也求證於江鵬堅太太江彭豐美,江女士提到,與江鵬堅從高中時期開始交往,從沒聽過對方在調查局工作,且江鵬堅的1位同班同學詹益彰,正好就是調查局第2期調查員,江女士曾致電詹益彰詢問,確認江鵬堅從未在調查局任職,或替調查局辦事。」

第一, 當時在公家單位的薪水不錯,而法務室的薪水應該也相當好。不會去奢想當調查局的調查員。尤以建國中學、台大法律系這種亮眼成績來說,更不會把當時眾人所詬病的調查員工作當作正當職業。

第二, 他考上律師之後,整個社會地位提高許多。須知考上律師之後,等級不下於檢察官,而在當時法官、檢察官一體的互換體制中,法官與檢察官的地位一樣。檢察官呢?他是可以指揮調查局工作的官職。換言之,江鵬堅當律師,卻又願意當同等級的檢察官下屬的調查局裡面的人,邏輯不太通吧?

第三, 根據資料,江鵬堅「1958年上台大法律系」,若四年畢業,則在1961年從台大法律系畢業。然後當三年兵,退役考上台糖,然後隔年(1964年)考進台大法律研究所,又隔年考上律師。當時的大學少,能設立研究所的非常非常少,能設法律研究所的更少,法律研究所錄取的人數也少,那可不是一般的難考。從現在的角度來看,他就是人生勝利組。以當時的社會地位來看,那可是人生超超級的勝利組。不太可能又跑去當調查員。

江鵬堅根本不可能監視施明正

關於江鵬堅監視施明正一事(「江鵬堅被影射是調查局臥底 遺孀:希望還活著的朋友能替他澄清」),讓人很難理解。兩者所居住區域不一樣,社會階層不一樣,工作的範疇又迥異。江鵬堅也不是施明德的辯護律師,那江鵬堅要拿什麼去理由去接近施明正?以施明正的生活方式,以及他曾當過政治犯,要監視他的人其實不需要怎樣隱密的條件。根本不需要派一位律師這麼高等級的「線民」去監視。更且,監視必須要有個理由,江鵬堅拿什麼理由去接近施明正?除非施明德說施明正與江鵬堅是好友,否則江鵬堅根本無法接近施明正。就算是好友,也不等於是監視施明正。就算要監視施明正,也不需要用這麼高等級的人去監視,江鵬堅是律師,哪有那麼多時間花在施明正身上?

因此這樣的講法根本不可能成立。

 

文/林修正 (退休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