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9月認定中華民國救助總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後,黨產會今(23)日決議處分,救總名下36筆公告現值8352萬元不動產及6千多萬元現金移轉為國有;至於救總名下4億多元現金還在調查。對於處分書送到後,救總是否提行政救濟,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說,這個由救總自己去判斷。

中華救助總會創立於民國391950)年44日,原名「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民國801991)年更名為「中國災胞救助總會」,民國892000)年更名為中華救助總會。

黨產會副主委孫斌表示,救總的業務包括接運香港難胞來台、安置流亡難民、慰問韓戰反共戰俘、安置西藏反共抗暴義軍、空飄物資到中國等活動。這些活動在兩岸人民還沒開放往來前是屬於高度敏感性,多半涉及國防外交軍事機敏事務,這對於國家來講,應該屬於核心任務,應該由國家自行執行。但當時的執政黨是國民黨,在黨國不分下,把這樣業務交給救總執行,並取得大額政府補助。另外也從電影票得到大陸救濟金,買票就得付錢的類似稅金。

孫斌說,民國76年康寧祥立委在立法院就指出,當時救總在政府體制內是不存在的,決算書也不是一個被審核的單位,但預算書裡,內政部卻編列一年2億多元的預算(一直到民國90年)。立委也質疑,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家,卻在舞廳、電影票抽取大陸救濟捐,全國上下沒有任何一個人民團體有這麼大的權力。

孫斌說,民國65年救總發給主計處公文,因為政府調整軍公教待遇,他們要比照辦理,請主計處發薪水給救總。也就是救總從成立以來的人事經費主要是由國家支應的。其辦公廳舍也是國家幫忙張羅的。

孫斌說,甚至立法院要使用青島會館時,救總竟然以借用人的角色出借房子給立院,立法院還必須每個月給救總在外面辦公室的租金,總共付了5年租金16千多萬。至於大陸救濟金從開徵到民82年就收取151千多萬元。

林峯正說,黨產會在去年922日認定中華救助總會是國民黨附隨組織,經過半年調查,早上委員會決議,救總名下所列不當取得之財產應移轉國有,已移轉他人無法返還之不當取得財產需追徵價額。這處分包括三個方面:

一、不動產部分,包括土地 3329坪、建物 4318坪、車位 349坪,每年可收年租金約新台幣 4,900萬元,公告現值高達 新台幣 8352萬元。

二、土城土地已被新北市政府徵收為道路用地,救總領得5793,018元,應予以追徵。

三、救總應移轉 「一人一元捐獻運動之捐款及中央銀行支付之利息」新台幣34251,630元及美金751,937.37元為國有。

黨產會表示,於黨產會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 30日內, 救總應移轉附表一所列不動產(及自處分作成日起至移轉為國有日止之孳息)為中華民國所有。

林峯正說,救總拿了國家補助、人民捐款,做了救濟業務,但剩下來的錢卻去買了這些不動產,因此,黨產會認定這些不動產就是不當取得財產利益。

對於目前與救總的官司進度,林峯正說,去年9月黨產會認定其為不當黨產時,救總有向行政法院申請停止執行,行政法院駁回,後來告到最高行政法院發回,還在審理當中。

林峯正說,今日處理的現在還在救總名下的不動產,移轉給國有。至於救總的現金只處理「一人一元」的台幣與美金約6千萬元。而救總還有4億多元現金還在其戶頭,現在黨產會還在調查,目前推定為不當取得黨產,因為,最近還發現有海外的資產。

林峯正說,處分書送達後,處分即生效,到底救總要自行履行或提行政救濟,這由救總自己判斷。

黨產會主委林峯正與副主委孫斌(左)   圖:林朝億/攝

黨產會處分救總名下不動產應返還國有(一)   圖:黨產會提供

黨產會處分救總名下不動產應返還國有(二)   圖:黨產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