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議員黃捷被提起罷免案,在昨日正式投票,結果出爐,此次的罷免不通過,投票率為41.54%(121,110),同意罷免票的比例為45.80%(65,391票),不同意罷免的比例是54.20%(72,892票);同意不但低於不同意,連至少需達到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票數的門檻72,892人,都沒有達標,可以說,這次罷免黃捷的計畫是完全潰敗。
黃捷正面迎擊 亂槍打鳥的罷免失去正當性
相較於桃園市議員王浩宇被罷免成功,黃捷能續任市議員的結果成了強烈的對比,這除了有藍綠政治碰撞的意涵,同時也創下台灣罷免投票的紀錄,「不贊成票高於贊成票」,由於各自陣營強力動員,以及受到輿論的高度關注矚目,被罷免方採取正面迎擊的策略奏效,不同於過去歷次罷免案的「低調避戰」對策,投票結果打臉了先前罷免連署的代表性。
當然,這是人民對於此次罷免案的態度表現,各方都必須接受及尊重投票結果,也展現台灣民主成熟的基本價值。不過,誠如過去筆者一再提及對「複數選區」進行罷免投票的疑慮,「單記不可讓渡投票」除了是依照行政區劃和選民數規劃選區代表數分配之外,更是有保障「少數代表」的意義,罷免是否會對此造成影響,是值得探討的面向。
惡性罷免是政治報復 少數代表恐因而受損
從政治結構的角度來看,在某一選區進行罷免某一議員的罷免意義,完全不同於單一席次的區域立法委員及縣市首長選舉,容易出現「多數席次」剔除「少數代表」的結果。事實上,從上個月王浩宇被罷免成功便可以發現,多位同一立場的民代聯手動員就可以輕易拔除少數當選,這樣的結果對少數代表來說是相當不合理,可怕的是,如果複數選區的罷免蔚為潮流,那台灣地方民主發展恐怕陷入惡性循環的政治報復之中。
選舉制度的差異,從這兩次的罷免投票來看,黃捷被罷免失敗的結果存在著一個意義,各政治勢力應當重新反省啟動「罷免」的理由與動機,這會聯想到去年韓國瑜被罷免市長的過程,別忘了,韓國瑜當選市長不久後背棄市民去參選總統,而且市政工作一再停擺不前,當時所提出的罷免理由本當可接受全市民來檢視;但反觀市議員層級,當選與罷免卻可能呈現不對等、代表性的矛盾問題。
只為了政治練兵 無視民主政治中的罷免意義
事實上,從王浩宇到黃捷的罷免投票案,都有著深層的政治報復,藍營去年在選舉競爭上節節敗退,為了能保有政治動員的能量,甚至要連結各種政策議題的操作,持續餵養不滿及仇恨的社會情緒,「罷免」變成了政治練兵的場域與出口,反正能拿下一個算一個,且能在連署過程中持續結合其他的輿論聲量,可以說,罷免就是藍營政治報復的工具。
這樣的政治算計,有違罷免在民主政治的意義,罷免的價值在於選民能重新檢視代議士的適任與否,民眾可以考慮是否將授予的權力收回;諷刺的是,藍營的思考邏輯卻是無限上綱的政治鬥爭,無顧罷免方提出罷免理由的荒謬絕倫,為的就是便宜行事,罷免的正當性與合理性不重要,能持續累積政治上的負面能量,至於可能導致該選區因而失去一席,在政治利益為先的考量上,就也無所謂了。
罷免不該是負面動員 讓報復螺旋無限上揚
黃捷罷免失敗,正好可以讓台灣民主有機會回到正軌,這樣的說法並不是否定人民有權罷免,而是應當省思「罷免」是為了什麼?是為了部分人的政治不甘心?還是為了某一陣營的政治操作?罷免理由隨便寫寫,反正低標的連署要求能過最重要,不必在意社會的評價,無所不用其極就是將看不順眼的人抬上批鬥台,合不合理、正不正當不必在意,提了再說!
這樣的報復螺旋不斷上揚,藍營同溫層卻是樂此不被,亂槍打鳥能拿下一個就算出了一口鳥氣,接下來還可以罷免立委、縣市議員,戰場四處開,對台灣好不好不是重點,把罷免制度作為自己政治利益與立場的祭品。諷刺的是,民主的常態應當是透過固定改選來表現民意的傾向,如今反其道而行,大舉投入罷免的社會動員,那又何必定期的選舉改選?
持平而論,朝野政黨應當好好思考修正罷免制度,這並不是去限制或收回民眾罷免的權力,而是不同的選制中設計不同的罷免要件。此外,往往提出罷免連署的一方會積極動員,但社會「反對罷免」的意見卻僅能在投票時被迫表示,這在「複數選區」更是凸顯,罷免連署理由隨便亂提,能拿到連署書最重要,但整個選區要陪著玩下去,這才是問題所在。如今,該正視不要讓罷免成了政治報復的工具,思考一套更完善的罷免制度,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