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父母來說,不管幾歲,孩子永遠都是孩子吧。立法院已通過民法修正,將法定成年年齡下修為18歲,2023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只要滿18歲,就可以結婚、自己辦門號、辦信用卡、租屋等。

直言之,只有孩子在家長的掌控中,家長就不會憂心。女生從16歲上修到18歲才能結婚,這個修法是哪裡道德淪喪?哪裡違反傳統價值?看到18歲結婚就崩潰的人,到底怎麼了。這種別人結婚跟你們有什麼關係,居然還有一堆滑坡論述。

然而,法律可以約束青少年18歲或20歲成婚,但管不著是否未婚懷孕,沒規定幾歲一定要生小孩。卻一堆人要出來崩潰,這樣小爸爸小媽媽會多很多。從中可以發現不少人的法治教育,依然停留在六法全書唯一死刑,包青天狗頭鍘壞人好正義、不聽話警察就把你抓去槍斃的等級?

深入分析,這些家長其實很雙標,看到民法成年年齡修到18歲的新聞,就罵什麼「18歲心智還不成熟,怎麼可以下修成年年齡」,而看到未成年重大刑案的新聞,就大罵「這種人怎麼可以不判死刑」。

具體來說,有種論述是小孩還在讀書,所以不能這個不能那個。學校做兩性教育,一堆家長也不怎麼支持,明明學生錯誤又荒唐的資訊,已經亂走在學校前面,又不讓學校教。自己小孩不准學,也不准別人小孩學,自己說好害羞,自己又不會教。

這些家長有著邏輯上的錯誤,成年法的修正不就是讓年輕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嗎?不修正是要父母負責嗎?公民課真的很重要,許多人缺乏自有財產和個人信貸的觀念,也沒想過結婚會讓財產關係更複雜。法律知識和年齡沒有絕對關係,不僅是學生打工有可能被騙,工作多年的退休老師也常被假投資詐騙。

深入分析,許多家長覺得自己小孩會因為修法而闖禍,講得好像現在小孩都在想結婚一樣,明明小孩想的是別的事。更荒謬的是把重點放在結婚,家長應該更需要注意詐騙集團藉著賺錢,鬧區銷售人員肆無忌憚的鼓勵或強迫孩子簽下高單價商品,或打工之類的名義讓小孩簽約所引起的糾紛,這個比小孩突然說要結婚常見多了。

從許多家長憂心的問題可以看出,不就是小孩不認真對待自己的權利,結婚、簽約、買賣關係。這種讓當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並且讓相關罰則直接反應在當事人身上,為何會「衍生出更多社會問題和糾紛」?

關鍵在於,法律是修18歲為成年需要對自己行為負責,而不是修法要求結婚。滿18歲可以買房、買車、簽契約,以前還有「法定代理人同意」當後悔的保護傘,現在通通效力及於18歲的人。反過來說,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責任,也由子女20歲提早兩年自子女18歲起,即要子女自己獨立承擔法律責任。

這個修法讓許多家長社團好像一片森氣氣,難道這些都是控制慾過強的家長?這些雲家長不覺得都大學了,租個房子、買個機車、辦個保險還要家長全程跟著,甚至跨縣市這樣跑很累嗎?

以就學貸款來說,大一新生多為未成年,所以銀行第一次辦理需要監護人同時到場。通常需要貸款的家庭不是很富裕,還要在工作的弱勢家長請假來辦理,真的是在幫弱勢家庭嗎?還有遇到不負責任的父母、配偶失蹤、死亡,還得先去申請證明才能完成辦理的案例。

進一步來看,讀到大學就是成年了,家長就無需參加學校辦的新生家長座談會,導師也不再需要跟家長匯報學習情況?學生曠課單、請假單也不再需要家長簽名同意,學校準備好了嗎?這些才是需要接軌的地方。

眾所周知,許多家長會說,他還只是個孩子啊。十幾二十歲懂事的也有,三四十歲的媽寶也是很多的。小大人也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簽下的每一個簽名就要好好思考,不要太快做決定。反觀一堆成年連自己行為能力都管不了的,成年後無行為能力者依然很多,成熟跟年紀不一定成正比。

「修民法 挺青年」陣線呼籲,讓成年人年齡從現行的20歲下修為18歲。    圖:修民法 挺青年/提供(資料照片)

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以「民法部分條文」等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調降至18歲,同時修正結、定婚年齡,也和刑法接軌。   圖:陳佩君/攝(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