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日本福島核電廠發生災變14週年。而台灣在5月17日核三廠二號機停機後,將正式告別核電,成為亞洲第一個「曾用核電,而能廢核」的國家。所以今年也是台灣能否順利落實「非核家園」的關鍵年。

2011年3月11日,在日本東北地區的大地震和海嘯,造成福島第一核電廠四個機組爐心熔毀和氫氣爆炸,輻射物質大量外洩,日本政府緊急疏散方圓20公里內約14萬居民,也使得核電安全的神話更徹底破滅。這個重大核災已過去14年,然而日本花費龐大金額善後,迄今仍無法妥善處理受污染的土地、水體和受損的機組,而高輻射劑量的環境,使得數萬居民仍然回不了家。核災的各項危害目前仍是現在進行式。

福島核災敲醒了台灣。台灣與日本同處地震帶,類似的複合式核災如果發生在地狹人稠的台灣,後果不堪設想,甚至可能導致台灣滅亡。核能的本質風險遠較其它能源選項顯著,核廢料更是難解,因此台灣達成「非核家園」的社會共識,並寫入《環境基本法》第23條以及《氣候變遷因應法》第5條第3項第2款,律定政府應訂定計畫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與目標,也開始有了具體實施的時間表(2025核電歸零)和「減煤、增氣、展綠、非核」為方向的能源轉型。

令人遺憾的是,近日國民黨朱立倫主席卻違逆「沒有地方政府或國人會再同意在其所居附近新設核電廠或核廢料處置場」的民意,要核電不顧核安,也不面對核廢問題。他公開要求藍委提出擁核提案,包括要修訂《環境基本法》、《氣候變遷因應法》,把「非核家園」改為「非碳家園」,以及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企圖將核電廠的使用年限,從目前的40年延長到60年,為即將除役的老舊核電廠延役解套。但是,他們的論述卻完全迴避了核電廠老化、延役成本、斷層地震及核廢料處置等關鍵問題。

面對這樣的狀況,要再提醒大家的是,任何破壞核安法制嚴謹性的修法,將會提高核子意外事故發生的機率,會危害廣大民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台灣是地狹人稠的海島國家,斷層密布,地震、颱風等災害頻仍,沒有發展核電的自然和社會條件,萬一產生重大災變,可能讓台灣滅亡。雖然天佑台灣,三、四十年來台灣沒有發生重大核子事故,但是我們不應心存僥倖、不顧子孫福祉,繼續發展核電。縱然幸運地核電廠正常運轉,面對高階、低階核廢料無法妥善處置及選址的難題,所產生的核廢料也將成為後代子孫長遠的負擔,這是違反世代正義、違背永續發展的行為。因此,台灣更應該做的是早日告別核電,攜手邁向「非核家園」,而非擁抱老舊核電廠。

發展核電違反世代正義,也危害台灣的永續發展,全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與節約能源才是我們應走之道。因此,罷免擁核立委,讓核電不再死灰復燃,將是我們莫忘福島核災殷鑑,落實非核家園目標,要實現永續台灣願景的最重要行動。

林仁斌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學術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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