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近期明倫社宅、木柵社宅租金最高都破4萬,市長柯文哲強調考量自償性、財政紀律,但仍持續引發爭議。北市前都發局長林洲民於臉書直言,️看見媒體報導的「新計價公式」,「我認為,這已經是求利於民了,不可取!」並強調「新計價公式」在過去從未使用過,其計算方式,建議北市府公開說明其計算基準。
林洲民在臉書發文指出,明倫社宅自2015年開始設計規劃,工程發包金額17億餘元,除了380戶居住單元外,尚有教育局參建之180名額的幼兒園、社區公共保母30名、社會局參建之20人的日間身障作業設施,及產發局參建之青創辦公室及店鋪等。他認為,此案從都市發展局自行製作初期規劃設計至專案管理及統包工程共三階段,其間之共同合作所達成之集體成就,「我深知,確實為台灣社會住宅史上之經典力作」。
林洲民表示,據媒體報導,台北市都發局於今年10月對議會報審的社宅租金,遠低於市府11月對外公佈的租金,如果議會確實核定都發局今年10月送審之租金,「那是表示市府要『降租』嗎!」
林洲民質疑,隨即要凖備招租的「內湖瑞光」及「南港中南」等案的租金要如何訂定?同樣的未來還有至少30個社會住宅的租金訂定標準又是如何?他提到,️媒體所報導之「新計價公式」,「我認為,這已經是求利於民了,不可取!」
林洲民說,「新計價公式」很明顯的超過週圍成屋租金的「八五折」,他更建議,「八五折」有必要再討論是否應該調降。而「新計價公式」,在過去從未使用過,其計算方式,強烈建議北市府公開說明其計算基準。
林洲民指出,社會住宅是依住宅法之旨義興建,是社會福利。社會住宅之租金,可以比同「包租代管」、「大衆捷運系統」、「藝文場舘」等,不以民間企業之「自償」來作同樣之訴求。
林洲民也批評,過去兩週,「機會成本」這個經濟學基本名辭屢屢在北市府的「說辭」被引用,但他認為「不恰當」,興建社會住宅不是施捨形式的「施惠於民」,是「義務」。
林洲民也向柯文哲喊話,「社會住宅聯盟走了很辛苦的25年,終於,有第一批優質社會住宅可以出租給依住宅法第四條的12種弱勢族群了;租金宜低,不宜高!為德,不宜,不卒!!!」
林洲民臉書全文:
今天,2020年12月7日,全天電話不斷,向我詢問明倫社宅從設計規劃、租金到機會成本(OPPORTUNITY...
由林洲民 Citizen LIN 發佈於 2020年12月7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