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友善藝術品拍賣市場,提供更多的租稅優惠行政院會今(26)天通過文化部的「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未來藝術品拍賣所得將改採分離課稅就源扣繳,不必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為因應數位科技、跨域藝術等多元文化發展,以及文化藝術各界人才與實際工作者所遭遇的實際困難等的解決,這次修正,從名稱就改為「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代表政府對藝文事務不再侷限於奬勵及補肋,更兼具促進發展之目的。

另外,該案新增對藝文工作者的權益保障及藝文事業的租稅優惠,使其能持續在台深耕,傳揚我們獨特的文化內涵。

其中,新增參展或拍賣之文物或藝術品交易的兩項租稅優惠,包括:交易所得採分離課稅和進口免預繳稅款保證金,都是為了提升國內交易量及促成海外交易回流,以因應新的情勢,帶動周邊產業發展,提高台灣在國際藝術交易市場能見度及為國家爭取最大權益。

蘇貞昌說,該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文化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爭取支持,早日完成修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