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期公費醫師培育開始受訓後,第二期公費醫師也將於明年開始招生。針對公費生服務年數延長為十年的議題,也引起各界許多討論。我對於延長服務年限是支持的,但我認為除了年限延長之外,更重要的還有服務規範、公費醫師的訓練制度,以及區域的醫療平衡、分級醫療體系等議題也要一併討論,這樣才能讓公費醫師能學以致用,成為醫療骨幹的起點。

首先,公費醫師在服務規範上,應該有明確的規定和說明,讓學生的父母以及本人,在決定是否以公費身份就讀醫學系時,就能清楚知道未來分發與工作的模式,薪資與勞動型態的基本保障。不應該是模糊不清,也要避免未來在學業結束後,派任單位服務時,因之前理解不完全以致和自己想像有所落差,甚至產生不適應的問題。

第二,重新擬定公費醫師訓練制度。讓台灣這塊土地上每一個公民都能擁有並享受同樣的醫療環境,這是政府應該努力的方向。但因資源有限,這樣的目標不太可能一蹴而就,所以我們更需要醫師在訓練上因地制宜,而非讓一般生和公費生大鍋炒,在完成同樣的住院醫師訓練後,進入到偏鄉醫療服務時產生衝擊,甚至因為偏鄉醫療硬體的缺乏,而感到自己一身的功夫無用武之地,而喪失了當一位醫生濟世救人的初心。

第三,重新規劃區域平衡與永續分級的醫療體系服務制度。公費醫師,肩負有平衡偏鄉醫療資源的重要使命,並非是當作偏鄉醫療資源不足時的免洗筷,要重視這些人才的養成,做出10年、甚至於是30年到50年的長遠規劃,讓資源能真正挹注在非都會區的服務網路,才能避免這些本來有意服務的醫生,不僅在服務期滿後只有不到一成的人留下來,甚至有人更因此滿懷怨念,一天不留的離開。

衷心希望衛福部能夠趁此機會徹底的改革公費醫師制度,而非僅討論年限,應從訓練、養成、分發制度、業務內容與薪資保障,還有後續的再訓練,以及晉升制度等,讓公費醫師不再感覺到被剝削,甚至讓公費資師制度能夠成為國家炙手可熱的重要醫療骨幹。

作者/林靜儀醫師(前立法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