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昨天召開記者會,重砲轟擊美豬進口政策,多位藍委及國民黨前官員表示,只有FTA符合WTO精神,簽訂BTA不過是「霸凌台灣條約」沒什麼好高興;馬政府時期的前經濟部長尹啟銘更嗆現任經濟部長王美花是「外行」,強調台灣需要的是FTA不是BTA,並嘲諷學經濟的美國總統川普「很多說法都是違背經濟常理」。先不說分不清BTA和FTA的尹前部長到底是內行或外行,美豬議題瞬間為我國催生不少一日國際經貿專家實在令人欣慰,但如何解決台灣在國際間的貿易難題,才是最重要的當務之急。

簽訂的實質內容才有意義

到底BTA和FTA分別是什麼呢?BTA(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指的是雙邊貿易協定,兩個或多個以上國家對彼此開放國內市場、取消大部分貿易的關稅或非關稅障礙,互相給予貿易進出口優惠;FTA(Free Trade Agreement)則是自由貿易協定,包含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關稅等貿易壁壘並允許商品在國家間自由流動。看起來兩種協定在本質上並沒有太大的差別,只是川普主張貿易建構在公平原則上,要求美國與各國所有的貿易協商一律採用BTA。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近年FTA內容觸及更多項目,甚至包含數位貿易等新興議題,範圍日廣而與傳統FTA明顯不同;有些國家在簽定貿易協定時,開始用其他名詞取代FTA,來強調簽訂雙方經貿關係,更重要的是能彰顯該協議不同於傳統FTA的特色。

談判本來就是有得有失,以美國與墨西哥、加拿大三方簽署USMCA(United States-Mexico-Canada Agreement)來看,美國確實在很多制度上的要求愈來愈嚴格,因此協定的內容比名稱更重要。我們應該停止無謂的名詞辯論,不要繼續拘泥於美國是用什麼名詞來稱呼台美之間的貿易協定,而是針對未來協定可能的內容、交換的條件、可能的影響、應有的談判策略等,作出實質的討論和研析更有意義。

國民黨的昨是今非,自己可以別人不行

除了名詞之爭,國民黨立委昨天還批評:「台美若簽定BTA,就是蔡英文未談先跪、割地賠款,目前美國跟其他國家談的都是BTA,但是台灣不需要BTA,不應該隨之起舞。」這讓筆者相當疑惑,如果與美國簽訂BTA就是如龜孫子般屈辱求饒的表現,那其他簽定國家都是笨蛋嗎?全世界只有國民黨看出美國的計謀嗎?顯然國民黨這樣的指控過度去脈絡化,還沒看到實質內容就先反對,反而會讓貿易協定的討論失焦了。

既然世界各國都能與美國簽BTA,為什麼台灣去簽就是隨之起舞呢?國民黨執政的時候開放美牛也是為了與美國簽訂貿易協定,這難道就不是「隨美國起舞」?國民黨昨是今非,自己也做了一樣的事,還敢反過來指控別人。況且,台美簽訂BTA不就代表著美國視台灣與其他各國無異,是一種國際地位提升的展現和機會呀!目前台灣處在的國際現實,就是無論是雙邊或多邊國家的貿易協定,我們都難以加入,因此大戰略上應該是盡量爭取簽署機會,同時觀察其他國家簽署的內容去了解相關發展。

只要台灣能與像美國這樣的大國簽署貿易協定,除了代表著台灣地位的提升,更將吸引其他經貿大國跟進洽簽,讓台灣取得更多區域經濟整合協定的機會。無論是BTA、FTA或即將開啟的台美高階經濟商業對話,其示範效果和所能引發的後續效應,才是現階段我們應盡力爭取的最重要目的。

作者/張潔、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