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高雄市長補選候選人陳其邁競選團隊發言人高閔琳昨(6)日深夜臉書發文,質疑民眾黨候選人吳益政妄言「民進黨選舉都是來自貪污所得」,是否背後受柯文哲指示?奉勸吳益政不必出賣自己的靈魂跟柯文哲做魔鬼交易,並要求吳益政慎重對不當抹黑的發言公開道歉。

高閔琳昨天白天就發新聞稿,針對民眾黨高雄市長候選人吳益政「陳其邁與父親陳哲男或許為不同個體、有不同價值,但民進黨早已成為台灣的權貴,貪污是整個結構性問題」等不實言論回應,「吳益政涉詐領助理費遭判刑確定,不知怎麼有臉抹黑別人貪汙」,呼籲吳益政千萬別因市長補選或民眾黨的千萬補助款傻到要學柯文哲和國民黨用負面選舉手法來抹黑,讓自己形象破滅而晚節不保、得不償失。。

高閔琳指出,陳其邁從政二十餘年,至今是弊案絕緣體,他以最嚴厲的標準要求自己,相信禁得起各界檢驗。反觀吳益政,擔任議員期間因涉詐領助理費遭到違反《偽造公文書》罪嫌,判刑4個月有期徒刑確定;不料卻因選情告急吳益政就開始公然抹黑。她反批「涉詐領助理費的都是同一個人吳益政,請問吳益政這是什麼結構,又要怎麼切割」?

高閔琳深夜在臉書再貼文中指出,「追求知識、權力或世俗的享樂,浮士德與魔鬼做交易。決定撰寫並發佈這篇文章之前,我必須嚴肅表達自己內心中的遺憾。吳益政議員不只是我議會的前輩,也因為是少數會在問政內容當中,會談到理想價值、談願景的議員,所以自然成了高雄市議會中我所欣賞的議員之一。」

她表示,「儘管就我的觀點,和高雄縣市已經合併十年的現在來看,吳議員不少思想論述是太過天馬行空、不切實際;但我想,也許是因為其地方經驗的先天侷限,而導致了對於高雄城市治理的整體思考和想像太過都會中心主義、太過偏狹(吳議員也曾自嘲自己是個「大夢想家」的說法),而成就了一種不見得特別受到喜愛的吳氏布爾喬亞的政治風格。即使如此,原本都還不曾影響我將吳議員放在欣賞問政風格的他黨高雄市議員名單之列。」

高閔琳說,在議會大家不同黨派,彼此尊重。但尊重有一個很重要的基本先決條件,是大家將「尊重」建立在「事實基礎」上。在陳菊執政的12年中,即使是執政黨,陳菊花媽以及其團隊可謂相當尊重吳益政,即使吳議員的主張天馬行空太過高遠,但他們也都不忘理想跟空想的差別不能妄下定論;然而,今天一早看到相關的新聞報導,發覺當吳益政接受柯文哲指示意有所指地開始述說「民進黨選舉都是來自貪污所得」的那一刻開始,她就不得不跟大家說說浮士德的故事。

她說,陳其邁的父親陳哲男之所作所為,不用吳益政講,基本上全台灣都知道,而陳哲男也接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陳其邁要選市長,當然,也要全部承擔父親的一切,這點無庸置疑,也因此陳其邁在 2018年選舉、再到這次選舉,也都同樣無法迴避這件事和這個事實;但是若有人為了選舉,將事情延伸成「陳其邁現在選舉是其父親貪污」,進而衍生創造出「民進黨選舉都是貪污所得」這種超級滑坡的說法,那麼,她就不得不質疑這些話,是柯文哲要求你吳益政說、還是你自己為了選舉而說?難道這就是你吳益政作為浮士德,跟柯文哲所做的魔鬼交易嗎?這種說法跟柯文哲抹黑花媽說高雄負債都是貪污,究竟有何不同?跟國民黨、韓國瑜一直抹黑高雄氣爆善款,有何不同?

高閔琳表示,任何人要選市長,所做所為,過去的人生、政治的人生,本來就都要接受更為嚴格的檢驗,而我們不得不翻開檢閱吳益政過去的人生,吳益政,可以是邱毅助理,可以是張顯耀助理,可以是親民黨議員,可以議長毫不猶豫投給許崑源,可以涉詐領助理費被判刑,可以挺韓,可以又是親民黨又是民眾黨,可以議長補選又毫不猶豫投給林宏宗的妻子曾麗燕,可以又挺柯;我的天啊。在那知識份子的優雅瀟灑的形象和經常掛在嘴邊高舉的理想理念後面,竟然有著這麼多複雜的魔鬼交易。是嗎?

高閔琳說,2018吳益政挺韓也就罷了,但是監督是議員職責。韓國瑜上任後荒腔走板的這一年半裡,吳益政有講過半句話嗎?吳益政身為議員沒有監督責任嗎?你不用跟高雄人說一句對不起嗎?難道吳益政議員的理想理念,是有選擇性的?是為了選舉為了抹黑就可以隨時消失的嗎?吳益政跟韓國瑜柯文哲之流,不只是妥協,而是做了魔鬼的交易。是嗎?趁你還可以選擇做你自己的時候,真的不必出賣自己的靈魂跟魔鬼做交易。她身為民進黨籍議員,要求吳益政慎重對不當抹黑的發言道歉。

吳益政競選總部發言人許韶娟昨天也透過新聞稿指出,所謂「詐領助理費」是由於當時法規不合理、不完善,而產生之歷史共業,也早已修法解決,勿因選情告急繼續翻出舊帳扭曲事實,並要求陳其邁陣營立刻開除發言人高閔琳。對此高閔琳也正告許韶娟,制度的不合理,並不能合理化犯罪的事實,找人頭助理,本質就是詐領,當年公費助理月薪最高一律不得超過4萬,如欲發給辦公室主任更多,那麼超過的金額,就是議員自己該想辦法自費發給,而不是找你辦公室主任的老婆當人頭助理來冒領公費薪水。

高閔琳也說,犯了罪就是犯了罪,真的不要硬坳一堆理由還有什麼所犯情節尚非重大;有沒有犯?有嘛。你殺人和你殺人未遂還是你只是傷害,當然罪名刑度都不同,但「一樣都是犯了罪」, 一樣都不再是冰清玉潔很清高。你們自己有前科,但現在卻抹黑別人選舉靠貪汙耶!

她也趁機酸許韶娟,「說實在的,別說要具備最基本的文字閱讀能力與法律常識了,難道現在都是隨便路邊找個已知用火且識字的就能當發言人嗎?上網 google 都不需要先學會嗎?奇怪了,民眾黨的,不是最會在沒有網路的年代都會上網自學嗎?不知為何此案人人稱作詐領助理費?我就好心告訴你。」

她說,吳益政的這個案子,源自當年某位林姓議員在接受他案調查之時,突然當庭告發其他議員「利用人頭詐領助理費」而起。這也是為何各大媒體電視報紙都是人人稱之「詐領助理費」的緣由。更別說在吳益政的判決書當中,也確實具有 「事涉詐領財物之緣由」(也就是上述的「涉詐領助理費」)等相關文字,只不過吳益政最後偵辦和審判的結果是以「偽造文書」遭到起訴並判刑確定而已。

高閔琳說,基於吳議員當年「涉嫌利用人頭冒領助理費」而導致「觸犯刑法」的「犯罪事實」,且最終獲得「偽造文書罪」的「判決確定」進行描述與評論,這不但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而且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還是個常識;至於嗆聲要民進黨和陳其邁開除高閔琳(我笑了)你沒資格,但是要要求各家電視台及報社記者從2007、2009、2011、2014、2015至今2020,一直都報導「吳益政涉詐領助理費」開除眾多記者你卻可以做得到。當然,若惹怒各家電視台和新聞報社記者害記者被開除,或者自己沒常識又不會google被當笑話看;更糟糕的是害自家候選人媒體關係差⋯⋯這倒是自作聰明自覺很酸卻是愛闖禍剛出來學當發言人的你得吞下去。

她說,「本來不打算特別回應吳益政陣營發言人的新聞稿了,畢竟程度太差;而且要比同黨的蔡壁如阿姨還不會用網路真的不容易。想當成為發言人?最起碼也要先學會 google 吧! 」

高閔琳將吳益政比喻為出賣靈魂與魔鬼交易的現代浮士德。   圖:翻攝高閔琳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