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道士、假和尚騙財騙色,「雙修」修到無資格成為人,人生被當掉!
防治台灣宗教詐騙議題,我多年透過媒體論述發力已久,因宗教詐騙通常鎖定在人身心脆弱、事業不順或遭逢變故時,利用「鬼神之說」或「消災解厄」等不可驗證的說法實施犯罪,這類詐騙不僅侵害台灣民眾的財產,更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侵犯。
仔細整理研究後,以下是常見的台灣宗教詐騙手法與特徵。
第一為恐嚇式消災,宣稱你有「冤親債主」或「惡靈纏身」,若不花錢作法、購買高價法器(如佛像、玉器)或捐獻,將會有血光之災。
第二為騙財,要求大量金錢用於「建廟」、「賑災」或「法會」,但款項實際上流向私人帳戶。
第三為洗腦信徒貸款捐獻,或以「改運」為名推銷加持產品。
弟四為騙色(性侵與騷擾),宣稱需要透過「陰陽雙修」、「合體開光」或「解除衣物施法」才能消除業障或達成修煉目的。而法院判決實務指出,利用信徒急迫無助的心理狀態強迫性交,屬「違反他人意願性交罪」,並非自由意志的性行為。
第四為建立封閉環境方便洗腦控制信徒,要求信徒搬離家中、與家人斷絕聯繫,以利於長期洗腦與控制。強調神明旨意「不可對外宣揚」,以此規避外界干預與法律追訴。
而有些信眾常會因宗教被無良道士、和尚騙財騙色,部分宗教詐騙犯罪者之所以能一邊勸人向善、一邊從事不當犯法行為,主要是因為錯誤的歪理價值觀,使他們將行為合理化,自認為是在幫助他人,最後導致自己合理化犯罪。
而台灣社會也出現「拜佛」拜到「拜金主義」錯誤現象,此為錯置了因果與修行的本質。
聖嚴法師博士曾指出,一般人拜佛多為追求財勢、名位與利益。若帶著「有所求」的心態,甚至認為只要花錢燒香供養就能換取財富,這不僅不是修行,反而是在鼓勵投機取巧、走偏鋒的負面心理。
純正的佛教信仰強調「因果自負」。若一個人脾氣暴躁、作惡多端,卻試圖透過拜佛來消災或求財,是嚴重的錯誤觀念,佛菩薩並非主宰命運的神明,真正的善報來自於自身的善行與功德積累,而非單純的儀式。
拜佛的真義在於恭敬三寶、安定身心、消融自我,並學習佛菩薩的慈悲與智慧。當拜佛變成拜金,心靈被貪欲填滿,便會失去對眾生的悲憫心與對自我的慚愧心,完全偏離了修行的進步標準。
燒香、供養等行為在佛教中是「結善緣」的方便法門,旨在引發內心的虔誠。如果將追求金錢視為人生至高目的,認為金錢可以主宰一切,這種錯誤的人生觀會導致精神貧乏與對佛法真理的曲解。
不可一錯再錯,以「貪欲」取代了「覺悟」,把用來「淨化心靈」的「拜佛」變成了「滿足私欲」的「拜金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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