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祈花蓮縣26日電)無黨籍立委傅崐萁炒股被判刑2年10月,昨天入監,花蓮地檢署今天指出,傅崐萁有表明要聲請合併應執行刑期,須由台北地院裁定,刑期有機會減少。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旭華指出,傅崐萁這次刑期是2年10月,因過去涉及合機炒股案和偽造文書2罪已執行1年1月,符合刑法第50條裁判確定前犯數罪規定,傅崐萁有表明要聲請訂應執行刑,刑期有減少的機會。
陳旭華指出,訂應執行刑可由當事人或台北地檢署提出聲請,台北地方法院受理後會裁定刑期,花蓮地檢署接獲裁定後,會再扣除已執行刑期,正式換發指揮書給花蓮監獄。
法界人士假設北院的裁定刑期推算,本案判刑最低的2年11月,扣掉已執行的1年1月,刑期只需執行1年10個月,再申請假釋後最少只需執行11月。
不過,傅崐萁入監並未被褫奪公權,該如何執行立委職權受到外界好奇。花蓮監獄副典獄長朱介民說,目前仍是一般受刑人身分,至於是否需要做書面、視訊等質詢方式,目前仍未收到相關聯繫,若未來有,也有相關申請程序。
朱介民說,傅崐萁昨天入監後,要先在個人房隔離14天,經觀察他身體狀況良好,準備的素食飯菜都有吃完,晚上也睡得很好,今天會進行個人物品檢查。(編輯:陳俊碩)109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