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東航空2019年12月無預警停飛,台北地檢署認定遠航董事長張綱維涉嫌違反證交法、民用航空法、背信等罪,且有逃亡、勾串、滅證、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將於今天(31)開庭審理。

遠東航空公司去年12月13日暫停營運,董事長張綱維神隱一天後雖說很快有資金將到位,但一直未曾順利復飛,後來更遭民航局廢照。北檢曾傳喚張綱維說明,訊後依涉嫌違法民用航空法,限制張綱維出境、出海、住居。

北檢並針對遠航資金是否遭不法挪用展開調查,清查是否有掏空資金或其他不法情事,承辦檢察官昨晚再度約談張綱維到案,晚間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張綱維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告申報財報不實罪、刑法詐欺罪、背信罪、商業會計法、洗錢防制法等罪;遠航停飛部分,檢方也認定張綱維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10-3條擅自違法停業規定。

檢方認為張綱維有逃亡之虞,以及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且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將他當庭逮捕,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檢方將案件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法院於今天召開聲押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