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桃園市某幼兒園教師被指控對不聽話幼兒以手掐臉、鎖喉,甚至拿棉被壓制;同年7月,台中某幼兒園教師遭控用手指用力戳孩子的頭、打耳朵、幼兒被打到倒地;去年12月間,台中亦有家長投訴某幼兒園教師,狠摑3歲女兒巴掌,多起幼兒園虐童事件,引發家長憂心。對此,立法院法制局發布報告、提出兩項建議,應強制幼兒園裝設監視錄影系統、提高幼托人員薪資並強化監管措施。
法制局說,幼兒遭受不當管教時,因表達能力欠缺,往往無從陳述,使施暴者有恃無恐,幼兒家長或主管機關通常需藉由監視器攝錄畫面,才能發現真相,但前揭台中幼兒園之虐童事件,園方可能辯稱未裝監視器或要求先簽和解書才交錄影資料,顯見為保存證據與保障幼兒安全,強制幼兒園裝設監視錄影系統有其必要。
法制局指出,教保服務工作是典型的三低(薪資低、福利低、保障低)與三高(高勞動、高情緒、高流動率),難以吸引優秀教師投入教保工作,幼兒園教師與其他教保服務人員在高度身心壓力下,對頑皮或哭鬧幼兒施以不當管教,實屬常見,應以提高薪資並增加人員配置,才是治本之道。
為保障幼兒安全,法制局提出兩項建議,應修法強制推動裝設監視錄影設備,至於裝設之位置、數量等,則應由主管機關衡平隱私保障後訂定;另外,政府應研究強化準公共化教保服務,檢討教保服務人員的薪資,強化監管,提高幼托品質,才能真正減少幼兒園虐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