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注意!小小心肝寶貝搭乘汽車,應乘坐合格的汽車兒童安全座椅,新北市消保管抽驗37件從百貨公司、大賣場、臉書等市售商品流通管道購得兒童汽車安全座椅,其中6件不合格,3件是消保官在臉書購得,且皆由大陸商生產製造,違規情形嚴重,除商品標示不完全外,更沒有商品檢驗合格證明,消保官提醒民眾注意。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局長黃怡騰指出,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小型車附載兒童行駛於道路時,應依規定將兒童安置於安全座椅。而《商品檢驗法》規定,安全座椅應經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合格始得販售,另由於每款兒童汽車安全座椅使用方式不同,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24條規定,業者應依法為商品之標示,且應檢附中文使用說明書。

根據調查結果指出,抽查37件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查核有6件不合格,其中3件由消保官在臉書購得標示由大陸商生產製造者,違規情形嚴重,除商品標示不完全外,更沒有商品檢驗合格證明,嚴重影響幼童搭乘汽車之安全性!其中3件台灣生產製造者僅為標示不完全(未標示製造商或生產商電話),經限期改正後,均已改正。

消保官呼籲中央應檢討現行邊境查驗之管理機制,從源頭避免未經檢驗之產品藉由臉書等非正規管道購買而進入我國市場,危害消費者安全。

消保官也提醒消費者,父母是孩子的守護天使,當父母的千萬不要貪小便宜,隨便從臉書或不知名賣場選購未經檢驗合格的兒童汽車安全座椅,造成小小心肝寶貝生命身體安全之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