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一年前因批評「民進黨二○二五消滅故宮」,遭調查局函送社會秩序維護法。台大校方2日罕見地透過臉書發表聲明,支持蘇宏達,呼籲相關單位注重言論自由。然而,該篇聲明卻引起校內激辯,台大學生會質疑,校方一面高喊言論自由,卻又拒絕公共監督,「充其量是曲解言論自由的內涵,隨心所欲而不在乎其擁有龐大的社會影響力所該承擔的責任。」

台大學生會昨 (4) 天晚間在臉書發表聲明,指出本校粉專發佈聲明「應建立公開發文流程以供檢視,並送校務會議通過,同時對公共事務的評論,應經較嚴謹的發文流程。」本來期待校方發表言論的同時,能以更嚴謹、透明的審核機制接受公眾監督。但針對此案,校方非但未得到校方積極回應,最後甚至在其他代表的動議之下遭到擱置。台大學生會質疑,台大校方一面高喊言論自由,卻又拒絕公共監督,充其量是曲解言論自由的內涵,隨心所欲而不在乎其擁有龐大的社會影響力所該承擔的責任。

台大學生會指出,校方使用本校粉專發表聲明的行為卻盡顯恣意,並明顯與校內師生看法有巨大落差。本次台大聲明表態支持「言論自由」的標準最令人存疑。學生會舉例,同樣是臺大師生的陳文成博士因爭取言論自由遭到警總約談12小時,甚至「被自殺」於研究圖書館前,但是管中閔校長卻說這件事太過「政治敏感」,拒絕協助宣傳陳文成紀念廣場募款資訊。「難道有些人的言論自由,比其他人更自由嗎?難道平時謹守言論分際的台大校方,在遇到特定立場時就突然變成義無反顧的自由鬥士嗎?」

台大學生會表示,校方使用話語權的標準令人困惑。我們期待透過這個提案,讓校方清楚說明其對外發佈聲明與表態的標準,並能夠接受公共監督。校方的聲明不只應對全校師生負責,更是受到社會高度關注,應負起與言論影響力相對應的社會責任。然而,在4日的校務會議中,這樣的訴求卻不被校方所面對與重視。

台大學生會痛批,提案內容是希望透過校務會議的決策,敦促校方對本次事件有所檢討,並負起責任提出一套能夠被監督的發文流程。然而提案討論過程中,整整三分鐘沒有人對此提案有意見,會議主席管中閔校長卻遲遲不願意依往例裁示提案通過。直到有教授發言,並違反程序提出擱置動議。學生代表向會議主席提出申訴動議卻得不到任何回應,除顯失公正外,更是拒絕公共討論與對話。對照校長先前說的「捍衛言論自由」,看來格外諷刺。

台大學生會也指出,4日的會議中,主席要求學生會停止直播,並以過去的決議一再重申「校務會議禁止直播」。然而,校方所引用的106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校務會議的決議內容是「有關是否同意『本次』校務會議學生會全程網路直播」,效力因僅限於當次校務會議。而過去反對的理由是,有教授擔憂會議內容經直播公開後,會有因發言而被「公審」的可能。

台大學生會強調,校務會議本來就是校內公共議題討論與決策的場合,也應當受到校內學生監督,公開透明是基本條件,何來「公審」之說?如此「擔憂」反映出的心態無非是發言者不願為其自身在會議中的發言負起責任,才會擔心並拒絕公眾的檢視。同時,拒絕學生幾乎沒有剪輯可能、如實還原會議實況的直播,卻開放媒體進駐攝影、紀錄、對外發布即時新聞,不禁讓學生再度困惑於校方的雙重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