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起定期召開「空氣污染跨區合作預防應變小組會議」,並於空氣品質不良日加強稽查,日前統籌嘉義縣等南部5縣市針對境內大型固定污染源進行聯合稽查工作查獲11件違規情事,預估處分金額734仟元。

環保署表示,在12月16日及17日,適逢南部地區因擴散條件不良,細懸浮微粒(PM2.5與臭氧等指標污染物易累積達「橘色提醒」等級,環保署署再次統籌出動南部5縣市、南區環境督察大隊76名稽查人力,針對境內排放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PM2.5與臭氧前驅物之行業製程以及鋼鐵業、電力、化學製造業等28個行業別、33家公私場所、44個製程,進行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聯合稽工作。

統計未依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核定內容操作5件,嘉義市1家業者粒狀物檢測頻率與許可不符;台南市3家業者,包含現場使用揮發性有機原料與許可登載不符、緊急排放口有煙流但未依規定報備、未依許可內容裝設監測儀錶等;高雄市1家業者製程設備設置與許可不符。

另外,在屏東有工廠設備元件檢測超標、台南有紡織廠空污防制設備所產生廢水違反水污法,以及其廢棄物露天存放、貯存區域未明顯標誌、申報錯誤以及貯存地點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登載不一而違反廢清法等,都將依法進行告發與裁處。

因揮發性有機物就是主要指標污染物PM2.5與臭氧的前驅物,環保署呼籲各事業單位應依空污法相關規定執行空氣污染防制工作、勿存有僥倖心態;不排除後續將再次聯合南部縣市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