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美玉今(9)日指出,明天是世界人權日,泰源事件發生至今即將屆滿50年,這是一個被刻意抹滅的反抗事件,也是一段很多人不知道的台灣歷史,由於檔案被有意隱藏,造成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各說各話,監察院在世界人權日前夕將泰源事件調查報告編印成「1970後山風雲_未竟的泰源革命」一書,希望讓消失的聲音可以被聽見、還原,讓台灣人民走出過去,勇敢邁向未來。

王美玉說,1970年2月8日發生的泰源事件,是一件宣揚台灣獨立理念但規劃未周的政治反抗事件。關押政治犯的台東泰源監獄6名受刑人江炳興、鄭金河、詹天增、謝東榮、陳良及鄭正成計劃奪取泰源監獄警衛連槍械、釋放監犯、進佔台東、宣揚台獨理念的反政府行動,當時刺殺警衛連班長起事失敗被捕後,除了鄭正成以外,其餘5人均被判死刑,偵審過程從提起公訴到執行死刑,只有2個多月。

王美玉表示,當年因為是戒嚴時期,6名被告不是現役軍人仍受軍事審判,尤其初判宣判死刑到覆判核准只有6天,也未收到被告聲請的覆判理由就確定死刑判決,遭致爭議。1970年5月30日凌晨,在渺無人煙的新店安坑刑場,槍聲劃破寧靜,生命瞬間同時殞落,隔日,警總軍法處認為江炳興與陳良的遺書含有暗示台灣獨立的意思而被扣留,不寄還給家屬,除了讓家屬哀痛無法撫平外,也沒有人知道反抗者的存在與反抗的理由。

王美玉指出,在「1970後山風雲_未竟的泰源革命」這本書中的序文寫著:「我反抗,故我們存在」,泰源事件是一個被刻意抹滅的反抗事件,究竟這群人是「革命者」、「叛亂犯」或「劫獄者」,反抗的理由為何,因為所有檔案均被有意隱藏,造成持不同政治立場的人各說各話,除了影響政治受難者精神自由與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外,因無從定位反抗者,自難以悼念。

王美玉說,當時蔣中正總統於泰源事件將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所提「泰源監獄叛亂劫械逃獄案處理經過報告」中,有關「將叛亂犯移綠島監禁感訓」之公文誤解為6名被告之刑事處遇,而做出「應將此6名皆判刑槍決,而賴在、張金隆、李加生等3犯以警衛部隊士兵而竟預聞逆謀不報,其罪難宥,應照法重處勿誤」之批示,其實國防部早於該批示前做出已核准6名被告之覆判判決,並將賴在判處無期徒刑,而張金隆、李加生不起訴處分在案,國防部所屬覆判並未照蔣中正批示而改變原判決,或再依據該批示改變先前主管機關已經決定之任何處置。

王美玉認為,真相是正義的道德表現,因為真相不明,正義也無從實踐,所以,沒有真相就沒有真正和解,秉持著「史料堆裡掘祕辛,權力面前講真話」的原則,我們盡力拼湊各種碎片,讓反抗者能夠了無遺憾重新活在歷史的長流中,弭平白色恐怖時期歷史的傷口。希望這次調查更能促進政治檔案的全面公開,更不應以隱私權保障為由,阻擋家屬與世人瞭解真相的權利,只有全面檢視既存檔案,讓消失的聲音得以聽見、還原,真正的歷史才能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