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報導,香港自6月爆發「反送中」運動至11月18日,警方已針對示威者使用約1萬枚催淚彈,並在13起事件中發射了19發實彈,造成3人中彈受傷。

綜合星島日報、香港電台報導,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自6月至今,警方使用了約1萬枚催淚彈。同時,截至11月12日,共使用了約4800發橡膠子彈。

據警方初步點算,其中使用最多催淚彈的是11月12日,警方在香港中文大學二號橋向校園內的示威者防線不斷發射,而當天各區共使用多達2300多枚催淚彈。

其次是中共建政70周年的10月1日,共使用1600多枚催淚彈;11月18日香港理工大學校園附近發生激烈衝突當天,也使用了1400多枚催淚彈。

李家超聲稱,警方就警員開槍發射實彈有嚴格指引及規定,為保護警務人員自身及任何人免受生命威脅下才會使用適當的武力。在13宗實彈案件中,有9宗各發射1發子彈,2宗各發射2發,2宗各發射3發。

據報導,其中3起實彈案件有擊中示威者,包括10月1日荃灣擊中涉嫌人左肩膀部位、10月4日元朗擊中涉嫌人左大腿、11月11日西灣河擊中擊中涉嫌人右前腹。目前3名傷者都已出院。

保安局在回覆另一條關於水炮車的書面提問時說,警方不會公開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水炮車)催淚水劑的成分,「以免影響行動效能」。同時也沒有利用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的顏色物料,協助拘捕示威者的統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