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7)天拍板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擴大原住民保留地的禁伐補償範圍,新增納入位於國家公園、保護區及水源特定區的原民保留地,原民會估計今年原有的受補償人數將逾3萬人,這次修法預估將新增4千多人的補償。對此,原民會表示,這次修法預估將近7千公頃的原住民保留地納入補償範圍,還返屬於原住民的土地正義

原民會指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於2016年7月1日啟動,經過4年的執行,禁伐面積達每年4萬1000公頃,核發補償金計47億元,受補償族人每年約2萬6000人。這次修法係就過去3年執行面所遭遇的問題進行通盤檢討,預計將增加補償區位:國家公園、保護區及水源特定區,以及配合目前科技發展趨勢,簡化禁伐補償處理程序。

同時,鑑於全台利用率最高的竹材多來自於原住民保留地,其中,桂竹佔比高達8成5,但「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於2016年7月上路後,大部份地主選擇領取補償金,而不再供應竹材給加工廠,導致竹料嚴重短缺衝擊竹林產業,行政院會今天也通過修法,取消現行竹林必須生長到6年才能參加禁伐補償規定,讓地主彈性管理竹林,以舒緩國內竹林產業遭受的衝擊。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原民會提報的「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並將法案名稱修正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法擴大適用範圍,將其他包含都市計畫區、國家公園、水源特定區、自然保留、保護區內同樣受限制使用的原住民保留地也納入補償範圍,約新增7千公頃土地,落實受限者予以補償的美意,請原民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