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媒體報導有人權團體關切數位身分識別證(New eID)存在國家擴大對國民資訊監控的隱憂。對此,內政部表示,New eID與紙本身分證一樣,只有身分識別的用途,卡面資料(5項)比現行國民身分證(11項)更少,防偽功能較現行身分證更高,晶片資料會透過加密保護,要透過授權才能取用,比紙本身分證更能保護民眾隱私及資訊自主權。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New eID將來是供各公、私部門身分識別之用,至於各公、私部門若要使用民眾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應用,均受到個人資料保護法的規範,應盡資料保護之責;此外,使用紙本身分證辦理任何服務,是否會留下紀錄,取決於提供服務的機關,內政部不會主動蒐集這些紀錄,提供服務的機關也不會主動提供這些資訊,將來使用New eID也是相同的情形。
內政部指出,New eID在法律規範方面,戶籍法已賦予製發的依據,在個人隱私、資訊安全的保護方面,透過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電子簽章法等法規,可建構綿密的保護網,New eID會在該等法律基礎上進行製發及應用,無需再另訂專法。
另據內政部表示,New eID規劃案的對外招標評選作業,是遵循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組成評選委員會,對於評選委員,除了機關內部人員外,也挑選具有相關專門知識之專家學者擔任外部委員,且達規定1/3以上的比例。至於2017年委託政治大學辦理之審議工作坊,所蒐集的換證法規依據、是否結合其他卡片,資訊安全等議題,均已研處完成,並配合提出換發計畫及納入細部規劃案,目前正辦理細部規劃作業,將視規劃進度適時對外公開New eID相關規劃於網站專區,並與民眾溝通關注議題,落實資訊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