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3日電)為配合空污法第6期柴油車排放標準,車輛須加裝高效能污染防制設備,造成車價上漲,環保署決定延長5期柴油車生產、製造及進口期限2年,協助民眾加速淘汰老舊大型柴油車。

為配合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的空氣污染防治法第5條規範,最新第6期柴油車排放標準將在9月1日實施,大型柴油車須加裝高效能污染防制設備,而原本符合第5期標準的車輛則延長生產期限2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蔡鴻德今天表示,為了符合第6期排放標準,大型柴油車所加裝的高效能污染防制設備約新台幣10萬元,但同時還有其他須符合的安全標準,同樣須新增設備,因此最後出廠車價可能更高。

為了避免價格調漲影響民眾汰換老舊車意願,蔡鴻德說,針對8月31日以前,取得大型柴油汽車合格證明函的既有引擎,所打造的車型得生產、製造或進口延長期限2年,至110年8月31日。

環保署新聞稿指出,交通工具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從69年6月5日發布,歷經28次修正,逐期加嚴相關排放標準以積極改善國內空氣品質;在105年12月修正時,參採歐盟排放標準制定,明定9月1日起實施第6期排放標準。

相較於5期排放標準,大型客、貨車6期排放標準除加嚴污染管制限值及延長耐久保證里程外,並新增管制氨(NH3)及粒狀污染物數量(PN)。(編輯:管中維)108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