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案遭到聲押,北檢也因被外界質疑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立案展開調查。在以證人身分約談 5 名記者後,北檢發布新聞稿稱記者的報導與卷證存在「諸多不符」,否定檢調單位存在洩漏偵查內容的情事,並希望外界不要再「無端指謫」。在新聞稿公布後,媒體人黃光芹也發布貼文質疑,「所以,馬記者 200% 在說謊」?

北檢發布的新聞稿,稱針對違反「偵查不公開」一事的調查已於 9 日正式展開。北檢也分別在 12 日、 13 日與 16 日以證人的身分傳喚「 O 週刊」的林姓、劉姓、「 O 傳媒」的賴姓、吳姓以及「 OO 新聞台」馬姓記者等 5 名媒體從業者,要求其說明撰寫新聞稿的消息依據與來源。

該新聞稿指出,由於社會廣泛關注京華城案的偵辦團隊有無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北檢決定援用《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地 8 條的規定,適度說明目前的查證情形,以維護公共利益並保護合法權益。該新聞稿強調,經過檢方調查後,認定 5 名記者報導的消息來源都是「轉述見聞」、「依據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公開受訪內容」以及「法院發布的新聞稿」,並非來自北檢、廉政署、調查局或是法院的相關人員,上述記者們的報導也與調查局的卷證存在「諸多不符之處」。

因此,北檢認定,京華城案的調查團隊沒有「洩漏偵查內容」的情事,並尊重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的原則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的行為。該新聞稿也呼籲,希望外界不要再透過臆測或捕風捉影的方式,對北檢或是案件的偵辦團隊進行「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指謫。

該新聞稿稱,包含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與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其他訴訟關係人等,偵查程序中所有參與者都必須共同遵守原則,才可能落實「偵查不公開」。同時也呼籲媒體應該針對報導的內容善盡查證義務,不要以「揣測」、「跟風」的方式進行報導,避免損害新聞報導的公信力,或是誤導大眾認知,甚至可能損害當事人的名譽或隱私。

該新聞稿最後強調,北檢仍會嚴格要求京華城案的偵辦團隊遵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相關規定,並密切關注有無任何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情事,協助釐清外界的疑慮。如果發現有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的調查人員,北檢承諾會「依法嚴予究責」,以正視聽。

在新聞稿發出後,黃光芹也在 Facebook 發文轉貼新聞稿內容並提出質疑,「所以,馬記者 200% 說謊囉」?

北檢針對外界質疑「偵查不公開」一事展開調查,並於今日( 16 日)發布新聞稿說明調查結果。   圖:翻攝自 黃光芹 Facebook 帳號

   圖:翻攝自 黃光芹 Facebook 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