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避免美中貿易戰影響,導致台商轉往其他地區生產,更因此透過台灣洗產地,經濟部今(7)日預告修法,未來經濟部將聯合海關稽查原產地相關證明,若廠商竄改原產地或查核有異常狀況,經查屬實,罰則將提高10倍,最高可重罰300萬元。

經濟部國貿局表示,近期陸續有業者提醒注意不實原產地問題,歐盟也曾對我國廠商及貨品進行調查,加上美中貿易戰再度升溫,為避免不肖業者將中國產品運到我國,並以「台灣製造」再輸往美國,企圖規避美對中課徵額外關稅等情事,影響貿易秩序及我國商品在國外商譽,同時因應貿易法已經10年沒有修法,因此本次將予以重新審視進行修法,今日同時對外預告。

國貿局表示,去年開始已經與海關合作,只要列入美國600億跟2000億課稅的產品,出口時海關就會示警,提醒必須為MIT產品,要符合在台加工後附加價值率增加35%、或稅號實質轉型等條件。此外針對個別風險高的產品,例如中國的太陽光電產品恐偽裝成越南產品進入台灣,也會要求進口時必須檢附當地的產地證明。

由於美國總統川普再度揚言要對中國2000億美元商品加徵懲罰性關稅,稅率從10%提高至25%,中國產品是否可能透過台灣洗產地議題,再度受到關注。國貿局表示,在相關單位加強管控下,目前並未發現業者有洗產地狀況,也沒有發現其他可能的高風險品項。 

但國貿局也提醒,貿易法即將修法,將上修罰則,洗產地,也就是轉口罰則將從最高30萬提高10倍,未來若查獲有洗產地狀況,最高可罰新台幣300萬元,並可連續罰,草案目前正在立法院待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