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教育法第十九條規定:「機關、公營事業機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百分之五十之財團法人,每年應訂定環境教育計畫,推展環境教育,所有員工、教師、學生均應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

該法立意的確良善,但執行卻往往會有人流於敷衍了事,每年參加四小時以上環境教育研習,大家就真的變得更重視環境保護嗎?環境保護不能只是坐而言,更應該起而行,偏偏公教人員往往行動力脆弱得很!

高中教科書從88學年度以來,原本的統編本改為審訂本,開放民間教科書廠商編寫教科書。從此年年四月份進入選書季後,一場生態浩劫就在所難免。出版社提供各式各樣美輪美奐的教科書與配套教材以供老師選書,選完後將會如何?每年選完書後,接著就是又有一堆樣書和落選的書將被銷毀。從88課綱以來,年年如此,為什麼我們這些教育人員是這樣愛地球的?

有人說:「可以請出版社人員回收,他們通常都會願意的!」但出版社回收又怎樣?回收最後還不是一樣是銷毀做成再生紙!又有人說:「不會啊!書商會把它們拿去偏鄉當贈書,給一些需要的孩子。」但是果真如此?對於教科書贈送給偏鄉的孩子,我必須打一個大問號?第一,樣書不是正式用書,送了也不能用。第二,落選的書,我也沒聽說哪個偏鄉學校得到免費贈書,而不用買教科書。至於拿教科書當課外書贈送給偏鄉孩子,我想偏鄉孩子缺的是真正的課外書,不是中規中矩的教科書。

事實上出版社研發的電子書已經相當成熟了,其所建置的網頁也非常好用。但為什麼出版社不敢只提供老師電子書?究其原因還是不少老師不習慣經由電子書進行評選,書商基於搶市場,自然是紙本教材印了一大堆。於是年復一年重複循環。要做到用電子書評選其實不難,只要教育主管單位發個命令,老師選書的習慣自然不得不改!再說一次:「環境保護不能只是坐而言,更應該起而行,偏偏公教人員往往行事被動!」所以請主管單位勇於改變,不要像以往那樣,只會講一些空話。行動並沒有那麼難的!

107學年度教科書評選三民書局提供的教科書及配套,因為在筆者服務的學校,三個年級都沒雀屏中選,最後全進了回收桶。   圖:張文隆/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