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全台隨處可見規模不一的夾娃娃機店,然而為了吸客,娃娃機的內容物竟從原本單純的「玩具」逐漸演變成「菸酒」、「情趣商品」及「活體生物」,適逢兒童節,行政院消保處今(3)日公佈稽查結果,指出消保處稽查全台32家夾娃娃機店,不僅其中12家的店主聯絡後未到場,其餘20家當中,僅4家合格,不合格率高達80%。

消保處指出,本次與消基會聯手調查夾娃娃機陳列之商品內容物,以及店家與校園之距離,發現所調查32家夾娃娃機店中,玩具商品佔最大宗,約58%,接續則為電器及電子商品、一般性商品、文具商品、織品商品、服飾商品、食品商品及化粧品商品,且化粧品商品有逐漸增加的趨勢;其中標示不符合規定共計14家、疑似擺放違規商品或違法機台共計15家,比例超過8成。

消基會則補充,若進一步查看機台內容,可發現部分機台擺放電子菸具、交友盒(提供女性聯絡資訊)、女性內褲、性感動漫商品、性感娃娃、成人玩具、按摩棒、活體生物(龍蝦、螃蟹、烏龜等)等,涉及未成年消費者不宜玩耍或購買之商品,業者恐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菸害防制法、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藥事法等條文,甚至可能涉嫌賭博。

且由消基會調查的143家店家中,台北市有逾30%距離學校不到100公尺、新北市24%、桃園市28%、台中市14%、台南市不到10%,僅高雄市店家均在100公尺外。

消基會進一步表示,夾娃娃機雖然不屬電子遊戲機,不受電子遊戲機相關管理辦法限制,但因陳列商品變化多端,距離校園過近恐影響學生,建議經濟部將夾娃娃機納入「電子遊戲機相關管理辦法」,分級與限制入場年齡,並加強查核。

消保處最後指出,稽查時與店家台主聯繫,竟有高達37.5%店家與台主未到場,不到場原因包含電話無人接聽、上班不便到場等,若發生事故,恐影響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