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北上行政院陳情,主要是為了知本溼地的光電設置案尚有環境影響、區位選擇與原住民傳統領域的知情同意權等問題需要中央政府釐清。個人認為,台東縣政府確實應主動邀請部落、能源、保育、原住民主管機關與廠商坐下來,針對知本溼地的經營管理找出共贏的方法。

綠能確實可為偏遠社區、部落帶來機會

國際上有許多成功的案例證明,發展再生能源可以讓偏遠農漁村社區有新的發展機會。以日本小農村石徹白為例,1950年代村子還有1千2百人,到2010年只剩下276人,人口外流嚴重。近年發展小型水力發電,發電所得作為社區創生工作經費,開始吸引22名青年人返鄉,也誕生了8個小寶寶。台灣有許多的偏遠社區、部落都面臨類似的問題,我認為發展綠能可以帶來改變。

用綠能作為地方創生第一桶金

未來要發展地方創生,再生能源可以當成是地方創生的第一桶金,所以我擔任立法委員以來,特別關注「公民電廠」的推動工作,協助達魯瑪克部落、花蓮南華社區、彰化台西村、那瑪夏鄉達魯瓦部落…等社區發展再生能源。達魯瑪克部落成功成立綠能電力公司,承諾未來發電盈餘的20%要留做社區發展基金。以知本溼地案來說,除了調整計畫內容之外,也可以參考達魯瑪克部落綠能公司的模式,提撥一定比例盈餘作為部落發展,或是濕地經營管理。

綠電商品還可搭配社區產業

如果看遠一點,綠能不只是躉售給台電為社區帶來收益,隨著電業法的修法,社區發出來的綠電也可以直接賣給需要綠電的廠商,如果綠電交易制度再更成熟,社區就可以把綠電與社區其他農特產品包成一組,一起銷售,也是符合目前大家在努力的農業產業六級化的理想。

不該為了擁核消費原住民運動

能源局也看見了綠能社區的發展契機,今年度獎補助21個鄉鎮公所、18個NGO團體來推動綠能社區公民電廠。雖然大家都還剛起步,還有很多難題要克服,比如說怎麼在生態、部落權益之間取得平衡…等,但是這並非不能解決,這幾年我也召開數次公聽會來協助溝通,布袋濕地光電開發案也因此有共識。

上週原住民到台北的陳抗行動,很遺憾有擁核團體藉機媒體操作,利用族人爭取權益的行動,來宣傳擁核訴求,個人認為相當不妥。綠能不是完全沒有缺點,但是確實是地方創生的機會,打壓綠能其實打壓了部落未來發展的可能,不應該為了推動核能,就藉故抹煞綠能。

陳曼麗/立法委員

花蓮吉安鄉南華村正積極發展小型水力發電盼能促進農村發展   圖:陳曼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