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的清明節,中國民眾恐怕沒有冥民銀行的紙錢可燒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央行)今(18)日發布「人民幣圖樣使用管理辦法(修訂稿)」徵求意見通知,第一次提出禁止在生活消耗品、祭祀用品等物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中國民間常見外觀與人民幣高度相似,印有「中國冥民銀行出品」字樣,用以祭祀燒給祖先的冥幣,不僅價格不貴,還擁有各式的面額。

根據中國新聞網報導,若是不規範民眾使用人民幣圖樣,特別是當貴金屬紀念幣圖樣的行為逐漸增加,會對人民幣形象造成損害。為了更好的規範人民幣圖樣使用行為,中國央行將對人民幣圖樣的內容及使用範圍重新界定。在新辦法中規範了人民幣圖樣的使用範圍,從完整圖案及主景圖案,擴大至「完整圖案和局部圖案」,並將「貴金屬紀念幣除外」的規定刪除,讓管理範圍放大。

在使用原則的新規定中,有四點改變。一是將「使用人民幣紙幣(含塑膠鈔)圖樣」擴大為「使用人民幣圖樣」,還將硬幣圖樣也加到管理範圍中。二是為了防止與真鈔混淆,增加了「單面使用」及「不使公眾誤認為人民幣」的新要求。

第三點則是為了維護人民幣圖樣使用的嚴肅性,增加了「不損害人民幣形象、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證人民幣圖樣中人物頭像、國徽原有比例,不變形、失真、破壞或被替換」的新規範。最後,將標註的「圖樣」二字做出規範,明定字樣的顏色及大小,並根據使用人民幣紙幣及硬幣的規格、載體、放大縮小比例等,提出需要標註字樣的條件。

除此之外,新辦法中也提出兩個無須審批的情況:一是圖書出版、教學研究、新聞媒體、文博機構等單位出於教學、學術研究、人民幣知識普及、公益宣傳目的。而二則是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搆、銀行業金融機構、人民幣印製企業出於人民幣宣傳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