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針對台灣農地價格飆升,成為農民望之卻步的「鑽石田」進行專題報導,其中,有一則報導指出,雲林農地疑似「假耕作、真種電」,引起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回應,認為「部分養雞青農不敢與光電投資業者合作,可能是受到農委會要求畜禽舍屋頂裝有光電板後20年內仍需養雞養豬的規定影響。」對此,農委會澄清,未規定畜禽舍屋頂裝光電板後20年內仍需養雞養豬的規定,是因為若要改變架設光電板位置,對光電業者為比較麻煩,且今(17)日重申反對真種電、假養雞。

根據《蘋果日報》「鑽石田」專題報導指出,報導團隊赴雲林農地現場,發現多間包得密不透風、屋頂鋪滿太陽能板的溫室,裡頭盡是一片荒土,疑似是「假耕作、真種電」,甚至有青農指出,有太陽能板業者想要到他的雞舍上鋪太陽能板,不過他堅決反對,「因為種下去第一個要件,就是蓋好了20年都不能更動」。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商業同業公會也針對此報導提出回應,認為「有些養雞青農表示不敢與光電投資者合作,可能是受到農委會要求畜禽舍屋頂裝有光電板後20年內仍需養雞養豬的規定影響。」公會指出,「害怕停養會有違約問題,這部分須尊重個人的意願,畢竟仍須遵守政府的規定,也希望農委會可以多幫忙鬆綁法規,讓養雞戶可以更放心地與光電投資者合作。」

對此,農委企劃處長蔡昇甫表示,農委會並沒有規定光電業者說的「畜禽舍屋頂裝有光電板後20年內仍需養雞養豬」,但並不是說,裝了光電板後,就不需要持續養雞養豬20年之類的意思,很擔心外界解讀失準,所以必須進一步說清楚,因為農委會堅決反對真種電、假養雞。

蔡昇甫澄清,光電業者要跟青農簽約20年這件事,完全都是因為光電業者基於營利的商業模式,而希望跟雞農簽約20年,因為這期間若要改變架設光電板的位置,對光電業者來說會比較麻煩。

蔡昇甫舉例,若養雞戶養5、10年後,設施要改做其他使用,或是做些設施變更,這時候光電業者當然得把光電板移到其他地方發電使用,作業上會比較麻煩,因而希望能跟雞農簽約20年,但是並不是農委會規範光電業者必須跟雞農簽約20年,希望外界不要誤解、倒果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