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兒虐,兒少相關修法列為立法院本會期優先法案。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召委、中國國民黨立法委員徐志榮表示,兒少法修正草案力拚3月18日完成初審出委員會,提報院會討論。

徐志榮日前擔任輪值召委時,安排審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提案從37案增至40案。後來院會報告事項又通過將包括親民黨團及民進黨立委陳曼麗、劉建國等人新增提案交付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審查,朝野立委有關兒少法的修法提案累計多達40餘案。

在新增付委的兒少法修正草案提案中,為加強公權力介入受虐兒少的保護,親民黨團提出第70條條文修正,主張明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要求警政、戶政、財政、教育、司法或其他相關機關或機構協助進行兒少訪視、調查及處遇。

陳曼麗則是提案主張,鑑於近年兒虐事件頻傳,造成數起無法挽回悲劇,應透過立法以強化兒少安置後的處遇機制。另針對於兒虐現場無作為者,或應通報而未通報的單位,恐剝奪兒少獲救的機會,因此應加重罰則以確保社會大眾通報責任。

另外,考量兒虐事件發生現場,可能不僅施虐者,會有他人同時在場,劉建國主張規範,在場者雖無參與施虐,也應負擔起阻止施虐繼續發生的責任。不應默許兒虐行為持續發生,即便當下無法制止,仍應積極通報主管單位對兒少進行保護;他因此提案,未予以制止、通報或協助保護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日前初審時,由於知悉還會有立委提案,加上多位提案立委未與會表示意見,因此朝野立委初審只通過不到10條條文,近40條條文保留,留待第2輪討論再作決定,但有共識要在下次審查完竣、出委員會,提報院會。

徐志榮將於18日再任社福及衛環委員會輪值召委,他告訴中央社記者,防止兒虐是社會關心的重大議題,將力拚兒少法修正草案18日出委員會,提報院會討論。

徐志榮說,保護兒童少年平安健康長大,是大人們的基本責任。兒少法也是他首次擔任召委所排的第一個法律案,希望朝野同心協力一起為捍衛兒少權益打拚。

徐志榮表示,防止兒虐事件,修法只是一小步,更期待未來修法完成後,各級行政部門能確實執行各項保護工作,讓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能平安快樂長大。

預防兒虐 教長:守護孩子在安全環境成長

教育部長潘文忠11日將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他在書面報告有關校園安全方面,對於預防兒少受虐多所著墨,政策說明強調「守護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

潘文忠的書面報告已經送到立法院,內容就學前教育、國民基本教育、技職教育、高等教育、國際人才培育、校園安全、師資培育、數位及科技教育、弱勢學生扶助、多元教育、終身教育、體育運動、青年發展等13個面向,陳述施政重點。

他在給立委的報告中指出,其中在校園安全方面,重要工作包括預防兒少受虐。

有關教育部在落實兒少保護的執行與規劃,潘文忠表示,兒虐通報滴水不漏、確實裁罰。研訂兒虐個案辨識指標檢核表,協助教師及早覺察疑似可能受虐個案,即時通報及啟動相關協助機制,如果知悉兒虐未於24小時內通報,將依法裁罰。

他指出,訂定兒少就學安全計畫。依「直轄市、縣(市)政府執行民事保護令有關命相對人遠離未成年子女就讀學校之注意事項」,督導就讀學校擬具就學安全計畫,保護學生免於受到二次傷害。

潘文忠提及,協助高風險家庭輔導高關懷學生。針對「疑似兒虐個案」的高風險家庭學生提供救助及就學協助,並關懷輔導國中畢業後未升學未就業的青少年。

潘文忠表示,提升幼兒園負責人及教師兒少保護知能。將兒少保護知能納入各地方政府辦理教保研習規劃,並將「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納入研習內容。

他還提及,親職教育資源連結到府服務。補助地方政府推動辦理個別化親職教育,研議將親職教育及諮詢、資源連結等服務送到家。

另外,落實「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提供學生協助管道並積極維護懷孕學生受教權。

潘文忠表示,連結社區及家戶,人人皆為守護天使。強化社區、鄰里、家戶互相預警機制,辦理「串聯社區、深入村(里)鄰家庭教育服務試辦計畫」及推動家庭親職陪伴志工服務。

他強調,關懷無假期。寒、暑假及連續假期期間,持續覺察、關懷學生,使全體教育人員與學生能夠事先防範並進行保護措施。

此外,潘文忠表示,研訂獎勵計畫。研訂兒少通報有功人員獎勵計畫,鼓勵各級學校教育及網絡相關人員落實通報。

預防兒虐 立院法制局:應落實通報及時救助

立法院法制局分析預防兒虐事件指出,通報制度是兒少法的重要制度設計,法律對於兒虐或疑似兒虐已對相關人員課以通報義務,目前面臨的是執行層面是否落實的問題。

法制局檢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內容與精神,最近完成「預防兒童虐待事件對策之研析」報告。

在報告中,法制局引述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截至2018年12月28日的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通報兒童及少年受虐人數有4135人,2018年前3季也有3046人。觀察近10年來,2012年通報人數1萬9174人是最高時期。

統計資料顯示,以2017年統計為例,受虐類型以身心虐待最多,不當管教次之;施虐者以缺乏親職教育知識者最多,情緒不穩定者次之。處遇類型上,家庭維繫最多,家庭重整,也就是強制安置與委託安置次之。

法制局研究,有關兒童與兒虐的定義與類型,現行兒少法第2條所稱兒童,是指未滿12歲之人。同法並未對虐待加以定義,從法條用語文義觀察,應該泛指身心虐待。衛福部保護服務司的統計資料中,兒虐類型包括遺棄、身心虐待、不當管教與目睹家暴。其中身心虐待又包括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與疏忽等類型。

法制局在報告中提醒,通報制度是兒少法的重要制度設計,主要在洞燭機先,進而達到及時救助目的。通報制度是兒少法的既有設計,法律對於「兒虐」或「疑似兒虐」已對相關人員課以通報義務,目前面臨的是執行層面是否落實的問題。

如何預防兒虐事件發生,立法院法制局提出研究建議,包括增訂「積極鼓勵性質的通報制度」。現行法中所規定之通報,屬於消極強制性質的通報,若未盡到通報義務,負有通報責任者將受到行政處罰。但鼓勵社會發揮道德勇氣,積極鼓勵性質的通報制度,會是較好的方式。另外, 「吹哨者制度」的增設也相形重要。

法制局研究指出,許多兒虐行為發生的場域是在特定機構內,例如托護、教育、安親等機構,由於受虐對象屬年齡弱勢,若再加上機構內部人員故意無視或隱匿,往往導致兒虐行為不容易被發現,防治之道唯有賴內部人主動舉發。

教育部長潘文忠11日將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他在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強調要「守護孩子在安全的環境中成長」。圖為潘文忠過去在臉書(facebook)貼圖發抒「教育,要陪每一個台灣小孩安心長大」理念。   (摘自潘文忠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