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選舉保證金的高門檻一直是為人詬病的地方,甚至被挨批是有錢人的選舉,去年台北市長選舉,社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范雲就因要繳交200萬保證金而放棄選舉,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范雲、士林大同無黨籍立委候選人王奕凱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推倒保證金高牆,「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

台灣現行中央及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保證金,除了總統、副總統參選保證金明定在《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其他公職人員選舉保證金都是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授權給選舉委員會訂立,其價格從200萬至5萬元不等,然而,台灣參選的保證金,與其他國家相比高出許多,被外界質疑有侵害人民參政權之虞。

徐永明表示,保證金的制度是種歧視與阻礙,民主選舉儼然成為有錢人參加的遊戲,想要參與前還有道高牆,當初在修訂政黨法時,希望能下修政黨補助款,因為補助款對於小黨而言很重要,黨團主張政黨補助款門檻應從3.5%調降至2%,可惜最後被兩大黨反對,僅降至3%。

徐永明拿出看板指出,各國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為台灣最多,台北保證金為200萬、東京約84萬、倫敦約40萬、柏林0元,他酸說,「台北市除了高房價,市長參選為何也是世界首屈一指?相較於其他國家為何最高?標準為何?在加拿大,保證金甚至宣布違憲,台灣是否該進行修法?」另外,在議員選舉上,台灣需繳交的保證金也較於其他國家高。

徐永明批評,台灣屬於弱後民主選舉國家,173個國家中,只有12國用保證金限制人民參政權、維持選舉秩序,從這角度來看,我們是民主落後國,因此黨團將對選罷法提出修法,除了將現行保證金改為依基本工資而定的登記費外,亦新增以連署代替登記費規定,也將明定登記參選照片規定,「選舉照片與本人差很多,是否有詐騙之嫌?參選時用門檻限制參政權,參選後一堆又沒規定,那麼選舉照片是否可以玩10年挑戰?」

歐巴桑聯盟總召張淑惠認為,保證金制度是場接力賽,對小民來說是「保證不能你參選」,對個人來說,需要政黨奧援,對小黨來說,可能會靠向財團方向,有理想的人,不想被綁架就要自力更生,若和別人拿取經費,可能會受限於人。

張淑惠表示,他們曾對保證金部分詢問中選會,卻得到「保證金在我國實施40年,目前公職人員保證金制度尚屬適中,占候選人整體競選經費出支比率甚低,不會成為競選障礙」回應,讓他們無法接受,期盼能降低保證金,或是改採連署處理。

范雲指出,上次會放棄北市長選舉,正是因為200萬元的高額保證金,該制度從里長到議員,長期影響公民公平參選的機會,以高額的保證金阻撓我們參政,「保證金目的在於阻撓不嚴肅的參選人,但真正阻撓的是沒有200萬元的人,對於阻撓不嚴肅的參選人並無實質效果」。

身為獨立參選人的王奕凱說,他已經參選過第三次地方公職人員,保證金設計相當不公平,甚至成為社會扭曲的力量、變成與金錢制度連結。他反問,「設計的目的是要篩選不認真參選人,但真的有篩選嗎?地方上多少有案底的人參選?又有多少人當選?他們平常在地方上與財團勾結,為何能輕易參選?」期盼兩大政黨一起支持修法,真正達到選賢與能。

各國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為台北200萬最高。   圖:陳佩君/攝

各國公職參選門檻規定統計表。    圖:陳佩君/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