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虐童事件層出不窮,引發社會關注與討論,認為應該加重虐童的刑責。根據衛生福利部最新研究指出,不到25歲就當父母、未就學未托育以及3歲以下嬰幼兒,是重大兒虐的高危險群。

衛福部去年曾委託學者與醫師,對2011到2016年104件重大兒虐事件進行研究,發現被虐者高達81%是3歲以下嬰幼兒,近9成未就學且未托育;施暴者71%是25歲以下就為人父人母;有半數施虐者年齡在20到29歲之間。

研究發現,在社工註記的致死案由,以小孩哭鬧最多,其次是如廁問題、不適當照顧等,且6成施虐者對於兒童發展缺乏認知、4成因應壓力或衝突能力不足、3成為「遇到心情沮喪或憤怒時,缺少自我控制能力」,這些父母遇到困難時,高達52%是向親戚求助,近3成「自己想辦法解決」。

面對如此狀況,衛福部表示,從前年開始推動「6歲以下弱勢兒童主動關懷方案」,將6歲以下未完成預防接種、未納入健保超過1年、未依規定入學、父或母未滿20歲者等7類特定兒童納入關懷對象,但婦幼團體認為案件、指標太多,一旦遇上社工人力不足或縣市政府執行有落差,個案就容易「漏接」。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白麗芳說,「社會安全網」不是只有社工,包括村里長、醫護人員甚至鄰居等都應包含在內,每個人都應該多做一些,若要這類虐童情況避免再發生,指標也應聚焦在更有可能發生困難、需要社會支援幫忙的家庭,讓社政系統來專心協助,「而不像現在大海撈針,這樣真的補多少社工都不會足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