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8日電)補教名師高國華去年底涉嫌酒駕,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高國華辯稱吃薑母鴨導致酒測超標,是無心之過。台北地檢署今天偵結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北檢起訴指出,高國華去年12月28日晚間8時30分許吃完含米酒的薑母鴨,翌日凌晨2時25分許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北路時被員警攔檢。

高國華經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員警隨即依公共危險罪逮捕高國華並移送北檢偵辦。

高國華被移送北檢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提審,辯稱並未飲酒,不知道只吃薑母鴨也會達酒測值0.25毫克,純屬無心之過,但北院認為逮捕程序合法駁回提審。

北檢調查認定高國華酒駕事證明確,且不宜緩起訴,今天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編輯:方沛清)108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