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悲無言!每當重大交通事故剛發生的前幾天,本魯通常都是保持沉默,也希望大家冷靜。

因為無論是輿論瘋狂「獵巫」式的追究兇手,或是無恥「造神」式的吹捧英雄,都只是想趕快把責任歸咎於某一個人或某些少數人。

但是一個重大意外的發生,原因往往不是單純的在於人,而是背後很複雜的系統性因素。因此每次發生空難,就會有專家提到「海恩法則」。

「海恩法則」是指每一次空難的背後,都是先有29次輕微事故、以及300起瀕臨事故的徵兆,還有1,000起與事故相關的潛在問題。傷亡之慘重絕不下於空難的鐵道災難,原因當然也適用「海恩法則」。

司機為何拒絕委任辯護律師?

2018年10月21日16時50分,由樹林開往台東的台鐵6432次普悠瑪列車,經過被列為原本不停靠的招呼站新馬車站時,因超速出軌並導致列車第3至第8節車廂側翻或翻落邊坡,排列扭曲呈W字形。

本次事故,全車共有18人死亡,215人輕重傷,這是自2013年普悠瑪列車營運後首次造成乘客死亡的事故,也是台鐵自1991年以來最嚴重的鐵路事故。

事發不到30小時,10月22日晚間11點,宜蘭地檢署就將也在車禍時頭部受傷,還坐在輪椅上的司機尤振仲傳喚到案,在歷經18小時20分的漫長偵訊後,竟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聲請羈押禁見。

尤振仲起初不但拒絕簽字委任家屬聘任的辯護律師,甚至拒絕醫院安排的身心科醫師探視。至於檢察官對尤振仲的羈押禁見聲請,宜蘭地院法官在10月23日凌晨5時20分,裁定以5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台鐵局長鹿潔身表示,車禍當下該列車的ATP(自動防護系統)遭尤振仲關閉,而火車上的ATP就像是汽車的自動煞停系統,除了會提醒司機員該路段速限多少,速度過快還會協助減速煞車,因此關閉ATP會導致列車超速後出軌翻覆。宜蘭地檢署也初步判定,事故原因是司機過彎時超速。

尤振仲拒絕委任辯護律師,也拒絕身心科醫師探視,顯然在車禍後壓力極大,不願回醫院,反而希望自己被羈押禁見。因為這時候還會有動機來找尤振仲施壓串供的,也就只剩他的長官,甚至是主管交通事務的官員。對尤振仲來說,現在最安全,不會被施壓頂罪,甚至被殺人滅口的地方,就是看守所了。

從車禍當時車站的監視錄影來看,列車是高速行駛,要通過300公尺的大彎道,在幾乎無煞車減速的狀況下撞向月台,然後噴飛翻覆。如果再加上司機關閉了該列車的ATP,人為疏失的責任當然逃不掉。

但是台鐵的反應卻很奇怪,事發前一周,也是在周日,普悠瑪列車就發生了脫軌意外,顯然車況有問題。意外發生前,司機也持續回報異常,為何台鐵堅持仍要該列車繼續行駛?尤其是在10月24日立法院裡台鐵局長鹿潔身備詢時仍一再指出「司機關閉ATP沒有通報!」、「行控中心也看不出來!」。

司機與行控為何各說各話?

2007年6月15日,宜蘭大里車站發生列車對撞事故,造成5死17傷的慘劇,當時就是因 電力機車的司機認為ATP會對行車造成困擾,所以擅自決定關閉,卻又以超過編組速限時速75公里的時速90公里運轉,在視線不良又誤判號誌下,導致煞車距離不足,才會撞上電聯車。

事故後台鐵宣稱,為了防止日後還有司機在行進間自行關掉ATP,將斥資數千萬,讓所有列車加裝遠端監視系統,若列車ATP在行進中遭司機關閉,無線電會發出訊號給行控中心,而行控中心就會立即顯示車輛編號警報。

那麼為什麼11年後發生更嚴重的意外時,就算司機沒通報就擅自關閉ATP,行控中心也該在第一時間接到警訊,為何事發幾天後仍在各說各話?如今答案出來了!2018年10月24日《新頭殼》報導〈漏普悠瑪! 台鐵承認:尚未安裝ATP遠端監控系統〉:

「台鐵副局長杜微今(24)日承認台鐵普悠瑪號『全部未裝設』遠端監控設備,才使得行控中心無法得知即時狀況,必須由司機員主動回報。而這是不是造成宜蘭普悠瑪翻車事故的主要因素?則必須由檢調逐步釐清。

普悠瑪翻車事故目前調查指向人為因素,司機員關閉ATP後,台鐵竟未及時察覺。杜微指出,調閱無線電通聯紀錄後,並未發現司機員向調度員報備要關閉ATP,調度員並不知情,因而未根據SOP配合因應。……

台鐵表示,所有車種包含太魯閣號均有遠端監控系統,台鐵與無線電廠商合作的採購標案,並由廠商負責改裝,但當年尚未引進普悠瑪號;至2012年引進普悠瑪號後,共有19列編組,截至目前均未裝設遠端監控系統。

台鐵也承認,ATP難免會故障,目前列車ATP若遭關閉,雖要求司機員主動回報故障或關閉原因,並於下一停靠站重新開啟,但目前確實無法明確掌握列車ATP狀態,也就是說,當ATP被關閉而未回報,台鐵無法得知。……」

台鐵到底在為哪個高層護航?

司機尤振仲在關閉ATP後,究竟行控中心第一時間是否知情?知情後的處置又是什麼?這些當然有待司法調查後釐清?但從目前的跡象看來,台鐵高層顯然是要將責任全丟給司機一人扛起。

根據「海恩法則」,司機關閉ATP後又在過彎時超速,當然有他該負的刑責。可是背後結構性的因素若不檢討,那麼這次罹難的18條冤魂,就是11年前大里撞車事件的「抓交替」。因為結構性的因素無法改善,日後必然還會有冤魂。

台鐵在大里事故後痛定思痛,將所有車種從最高級的太魯閣號,到一般通勤列車,都裝了遠端監控系統。台鐵既然能花費巨資,將全台所有列車都改裝。偏偏對於事發多年後才引進,車輛價格甚高,速度也超快的傾斜式列車普悠瑪號,又行駛在相對較危險的東部路段,反而沒裝遠端監控系統,這跟常理不符?

2012年12月13日《新新聞》1345期的封面故事〈價高、效益低,一見總統就過關?〉,提到馬英九總統在2010年7月12日,接見日本住友商事株式會社社長岡素之等人,根據雙方會談紀錄,馬英九望引進日製傾斜式電聯車技術,提供西部幹線行駛,而岡素之也回說該社已有在台組裝生產傾斜式電聯車的計畫,希望總統鼎力支持。

接著在2010年8月26日,台鐵採購車廂招標規範就更改了。從原來的太魯閣號乘坐品質0.3m/s2(秒平方公尺),放寬至0.8m/s2(秒平方公尺)。2010年12月29日,住友會社的日車團隊得標,就是目前行駛的普悠瑪列車。

招標規範為何在住友商社會長見了馬英九之後就修改,時間上的巧合引發立委段宜康質疑,高速過彎的乘坐品質0.3m/s2變成較不舒適的0.8m/s2,且決標價更貴上2千萬元。文中直指:

「台鐵審標會議上,已有三位審標小組的台鐵技術人員提出異議,卻未被採納,台鐵副總工程司李景春在決標後示警,如不修正錯誤,將來驗收、營運恐怕都會有問題」。

另外為了合乎普悠瑪號與月台間的差距,台鐵甚至敲掉5個車站的月台。被立委批為花百億買到「假太魯閣號」。該文結論就是:

「不論馬英九是否與採購案有關,但是總統站到第一線,時值競標期間還會見投標廠商,這種瓜田李下的做法,真的讓人有非議的空間。」

18條人命的慘劇,若交由台鐵現在「球員兼裁判」的行保會調查,大概永遠查不出「海恩法則」,更別妄想敢調查台鐵為何不在最貴的普悠瑪號上裝設遠端監控設備?原來台鐵在普悠瑪號上裝的是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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