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廣播電台》製作推出一系列以轉型正義為主軸的節目--「開放歷史」;透過歷史學者、政治工作者、文史工作者等,以口述的方式,講述威權、白色恐怖時代的感人故事,紀錄台灣人為民主自由奮鬥的經驗與歷史。《新頭殼》取得央廣授權轉載,讓大家進一步了解過去這些鮮為人知的歷史和故事。
在戒嚴時期,除了來自官方,查禁已經流行的歌曲這種統治手法以外,更為常見的其實是民間自主的審查行為,也就是直到今日,還有許多研究者時常提到的那句話:「每個人心裡都有一個小小的警備總部」。
1968年5月20日,《經濟日報》8版有一篇報導的標題是<民防電台決定 不播靡靡之音>,內文是這麼刊載的:「近年來積極提倡愛國歌曲、民謠、地方戲曲,及轉播音樂會實況的民防廣播電台,為接受社會企望電台免播靡靡之音建議,自本月份起,已建立內部審查制度,凡流行歌曲必須經審聽圈定,認為境界深,格調高,抒情但含蓄者,始可播出。其跡近黃色、灰色、語無倫次、嗲聲怪氣、日本調,均在免播之列。又,該台為繼續提倡愛國歌曲,六月一日下午將在台北市中山堂,協助近以灌製愛國歌曲唱片「我愛祖國」暢銷的宇宙唱片廠,舉行「愛國歌曲民謠演唱會」一場,由該廠全體男女紅歌星參加演唱,以端正歌星及灌片路向。」
由此可見,在高壓統治下所造成的上行下效,確實讓人民自己用手掐住了喉嚨,而且隨著時代的進步,這種自我管理、自我審查的制約,不但沒有逐步開放,而且還日復一日地變本加厲,1978年11月1日,台灣第一家無線電視頻道「台灣電視公司」,日邀請音樂界人士舉行座談,研究電視歌唱改進辦法。
會中,台視副總經理何貽謀表示,為了樹立風格,將有逐步實現「台視歌曲」計劃。實施的程序是:一、將目前電視之流行歌曲重新檢查,審查通過或經修改通過之歌曲一律列為「台視歌曲」。二、以後所有台視歌星新增加之歌曲,歌詞均須送節目部審查,符合標準後始得演唱,並列為「台視歌曲」。三、其他影片公司、唱片公司或任何單位推介歌曲均須審查通過。四、台視基本歌星原則上都應有其獨具風格之歌曲一至二首,由公司主動聘請專家寫作,審定後作為「台視歌曲」之主要部份,必要時與唱片公司合作。五、由公司主動聘請作家編寫有關公司政策性之歌詞曲,如一年的各國定假日,一年三節,敬軍勞軍,母親節等專用歌曲。六、製作台視之「台聲」,每日於開播收播或其他適當時間播出。七、台視節目中專屬之歌曲:包括卡通、連續劇或其他節目片頭用歌曲等,均編訂成「台視歌選」,專案辦理發行,包括唱片。
其中最受矚目的,就是自我審查的手段,只有通過審查的歌曲,才能在當時全國最大、最有名的電視台演唱,這分明是「一手蘿蔔、一手棒子」策略,可是電台、電視台有各自重視的標準,中央政府又有中央政府的標準,在疊床架屋的各種規定下,會不會仍然有所疏忽呢?
1986年7月31日, 台視綜藝節目「玫瑰的夜晚」就播出了一首<幾時再回頭>,這是未經審查的歌曲,在新聞局廣電處監看查獲之後,就罰處了一萬五千元新台幣,而且還特別強調,由於台視在7月20日的特別節目,已經觸犯了類似情形,廣電處也警告過電視台不得再犯。
其實台視自開播以後,對於台灣的流行歌曲可說是貢獻卓著,像是由慎芝夫婦所製作的「群星會」節目,就是帶動台灣的華語流行歌曲自給自足的一大力量,當時有許多自廣播電台所主辦的歌唱比賽中脫穎而出的台灣籍年輕歌手開始加入歌壇,有的也演唱華語歌曲,如謝雷就唱紅了由慎芝詞、姚讚福作曲的<苦酒滿杯>,還有台灣民謠「卜卦調」改編的「傻瓜與野丫頭」,還有尤雅也唱紅過「午夜香吻」、「往事只能回味」,余天也唱紅了「榕樹下」、「相見不如懷念」等歌曲,又如楊小萍也唱紅過「酒醉的探戈」,這些都是在此一時期最知名的華語情歌;到了1970年代以後,又有幾位原住民詞曲作者、歌手漸露頭角,傳唱出了甚具原住民風味的華語流行歌曲,如救國團活動中慣常教唱,由高子洋作詞作曲的「我們都是一家人」、由卑南族歌手陳明仁主唱的「可憐的落魄人」,還有知名的華語老歌「梨山癡情花」等等,這些歌曲大多在華語歌詞中間雜著原住民族語,曲調和節奏亦常採用原住民族慣有的民謠風格,像是由萬沙浪唱紅的「娜奴娃情歌」就是一首典型的代表作品。
如此盡力推廣、宣揚流行音樂文化的電視台,還是難逃播出禁歌之後的罰處,可見當時的社會氛圍,著實是動輒得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