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16日公布「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2015-16年兩年期間,政府部門一共向網路業者調取近7萬次資料,平均每天約90次;其中本土業者幾乎都百分之百配合。

台灣人權促進會、立法委員尤美女辦公室今日舉行記者會公布「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這也是該單位2015年公布第一次報告後,再次公布相關報告。

對於如何取製作這份報告,台灣網路透明報告專案經理何明諠說明,調查對象主要是中央政府一、二、三級行政機關的60個單位、六都警察局、六都資訊局(中心);主要透過政府資訊法行文或尤美女辦公室發文相關單位後取得

針對網路隱私的部分,何明諠指出,政府在2015-2016年兩年間,至少向網路業者提出了近七萬次65,884次)的網路個人資料調閱請求,平均約90/天。其中,以台南市警察局共申請24,181次最多。

何明諠指出,但這麼大量的資料被索取,多數國人卻對自己的線上隱私被監控的巨大風險一無所知,無疑是政府在資訊揭露上消極不作為的後果。這次的研究證實了,多數的網路個人資料請求確實是由檢、警、調單位所發出,然而資訊透明程度最良莠不齊的,正好也是檢警調單位。

何明諠指出,警政署雖然今年有提出數據,但除揭露每年的總請求外,其他資料依然闕如;而法務部調查局的情形則正好相反,雖有針對所詢問的各項目進行揭露,但資料卻彼此兜不攏,欠缺一致性。相較之下,衛生福利部在這次報告中大幅改善了資料的完整度,其努力值得各部會借鑑。

對於被索取資料的對象,何明諠表示,本土業者幾乎全面配合。這些包括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數位聯合、Pchome等,只要政府提出請求,幾乎百分之百配合;反觀Google、微軟、臉書、line則僅同意一半左右。

報告指出,相較於前一次報告(2012-2014年)政府請求次數,公務機關回覆3年數字總量是4,908次,數字甚至比單一跨國公司所揭露的「半年」數據量還低,可參考性很低。而此次報告中,11個公務機關共揭露至少65,884次次請求,數量不僅是前一次的13倍之多,也比本次企業所揭露的數量總和(共8,609次)高出許多,考量到目前願意揭露資訊的企業仍十分有限,此次的數據無疑較上次合理許多。

而在網路言論自由的部分,何明諠則表示,儘管目前台灣政府應沒有對網路內容進行大量限制的狀況,但如「iWIN網路內容防護機構」每年都接收了大量網路內容的申訴,卻未明確在網站上交代自身權限及案件分類的判準,而在過去幾年屢屢引發干預言論自由的爭議;又或者研究教育部開發的過濾軟體「守護天使」後,卻發現其會屏蔽「同志諮詢熱線」、「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網站,這些網站皆無裸露或暴力,卻依然被屏蔽,讓人懷疑該機制是否封鎖特定言論。何明諠最後也呼籲政府,在數位時代,應針對網路監控與審查,儘速建立主動公開資訊的機制,並檢討相關請求或限制的判準。

 

台灣人權促進會16日公布「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本土業者幾乎全面配合政府請求。   圖:台權會提供

立委尤美女16日出席「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發表記者會。   圖:林朝億/攝

台灣網路透明報告專案經理何明諠16日出席「2018台灣網路透明報告」發表記者會。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