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爭議的「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的環評大會將於3月14日舉行,有鑑於該案對於生態、空污、碳排及能源轉型造成嚴重影響,多個環團在今 (12) 天舉行聯合記者會,呼籲包括環保署長李應元等人應退回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並指出這項計畫已違反政府減煤減碳政策。

位於瑞芳區的深澳燃煤電廠,在2007年除役、拆除後,台電原決定在原址重建超高臨界燃煤機組,但因遭當地居民強烈抗議而擱罝;去年台電再提「深澳電廠更新擴建計畫」,並於今年1月29日環保署舉辦的深澳燃煤電廠案第三次環差初審,經過討論,小組給出「修正後通過」、「重作環評」兩案並陳建議給環評大會決定。

綠色和平強烈質疑深澳燃煤電廠興建的必要性,並指出政府規劃在2025年燃煤發電占比從現在的45.4%降至30%,且現有的燃煤發電裝置容量已可以供應2025年燃煤發電量之需求,政府若執意興建深澳燃煤電廠,將使原本2020年後逐步下降的燃煤發電總裝置容量,在2026年又會淨增加500MW,可見深澳燃煤電廠根本沒有興建的必要性。

長期觀察深澳生態的梁珆碩博士表示,深澳燃煤電廠的卸煤港、防波堤會直接破壞藻類與淺海底棲生物的棲地;防坡堤下設的冷卻水放流水管,會因水溫升高對珊瑚礁等區域性生態有明顯而不利的衝擊;更會直接破壞灣澳地景及深澳岬的單面山地質景觀。

環團批評,今年1月份新北市政府召開記者會,祭出打擊空污的7支箭,目標要在2年內達成「減少一座燃煤電廠污染量」,其中一項重要的政策包括「停發生煤許可」。一個拿不到生煤許可的燃煤電廠,要如何發電?最後是否又是台電耍賴,要求中央壓著地方硬發許可?真的需要深澳燃煤電廠嗎? 

2025年台灣再生能源佔比將升高到20%,屆時電力系統最大的挑戰早已不是供應端的裝置量不足,而是整體電網必須要因應綠能提高佔比後的間歇起伏,與國際碳排放的承諾目標。因此台灣需要投入的是更多的儲能設施、更高的能源使用效率,顯見燃煤電廠並不是最好的強化穩定方案。環團表示,深澳燃煤更新案的預算高達1000億,為何我們不拿這1000億投資在更對症下藥的強化穩定方案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