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解決泰北僑校師資缺乏等問題,內政部及僑務委員會依「替代役實施計畫」將部分教育服務替代役役男派遣至泰北為立案之僑校服務,遭役男投書媒體,引發外界諸多疑慮。監察院外交及僑政委員會昨日通過監察委員之調查報告,報告書指出,役男如果停止前往未立案校區服務可能讓中國有見縫插針之虞,已促請行政院及僑務委員會研議有效對策及改善措施。
監察委員表示,僑務委員會自103年起便派遣替代役男至泰北僑10餘所校區服勤。雖然對華語教育非常有助益,但替代役男申請的工作證及工作簽證是已立案學校,卻到未立案學校服務,可能因申請與實際工作地點不符,而有違反泰國法令遭受處罰之虞。
但監察委員指出,中國大陸在清邁設立總領事館之後,開始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師資與金援,企圖鬆動當地僑團及僑校立場,如果替代役男不再到未立案泰北僑校服務,可能使中國大陸有見縫插針之機會。行政院對此表示,將提供外交部、僑務委員會及NGO團體更多資源,研擬有效對策,以鞏固我國與泰北地區僑民之友好關係。
監察委員提出建議,外交部及僑務委員會應持續與泰國相關部門溝通,使泰國核准簽證等相關法令及實務,能更具彈性及務實,讓僑教役男或國內其他志工團體可至未立案僑校從事華語教育及志工服務。僑務委員會有全球華文網教育資源平台,國立空中大學、高雄市立空中大學所提供課程,均可作為泰北華語教學之學習輔助工具。教育部、外交部及僑務委員會應共同研議,克服泰北地區通訊環境不發達之困境,積極開展網路教學,提供泰北僑校所需課程。
另外,監察委員也提出,已立案泰北僑校所開辦之公費或自費師範班,大多數畢業生因待遇太低而不願回原推薦學校服務,僑務委員會應協助立案僑校成立華語文教師師範班,培訓師資,並積極協輔當地華校聯合會,成立教師退休安養基金,以降低當地教師之流動率及離職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