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於今 (6) 日上午通過「『以房養老』政策之研析」報告。據監院報告指出,當前我國人口老化速度加速,從目前我國老人經濟安全保障體系、老人自有住宅情況及居住型態等面向觀察,我國「以房養老」政策的推行具有發展潛力,呼籲政府積極應對。

金管會統計資料顯示,自合庫銀行於104年11月間率先推出國內首宗商業型「以房養老」專案「幸福滿袋」,截至106年8月底,短短2年,已有10家金融機構開辦「以房養老」業務,承貸總人數達1,872人,總金額約新臺幣102.3億元,凸顯商業型「以房養老」具未來發展潛力,監委建議政府應參採國外經驗,從制度面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協助業者降低風險,嘉惠更多民眾。

目前現行商業型「以房養老」主要提供金錢支應,未附加社會福利媒合服務,恐難以照顧所有老人;公益型「以房養老」仍有存在必要。臺北市公益型「以房養老」方案雖已有5組不同類型承貸個案,仍有諸多問題,亦難以永續並擴大規模。監委於研究報告中建議,政府應思考在現行商業型「以房養老」商品下,建立提供信託、保險與媒合福利服務等相關產業鏈結的機制,提出具財務可行性兼顧弱勢族群照護的公益型方案,促成公益型與商業型兩種制度雙軌並行。

調查研究報告還指出,監委於親訪日本實施「以房養老」將近40年的經驗後,發現日本「以房養老」採公益型與商業型並行制度、終身型貸款方案、調整貸款成數、每年重新鑑價、貸款年限依不同貸款主體而有差異、尊重不動產所有權人處分權等作法,值得借鏡。

公益型除了提供現金之外,還有相關照護服務。   圖:翻攝自北市社會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