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通故居文資提報案,提報人今(24)日呼籲台北市府重新審議陳茂通紅葉園案。提報人凌宗魁認為,台北市都發局長林洲民在文資審議時,是都更推動的主辦單位,卻在文資審議會中,以都發局長身分發言、以文資委員身分投票,並沒有做到「利害關係人」應該迴避的文資審議原則,其次越來越多的證據證明陳茂通紅葉園案的歷史意義。
陳茂通故居提報人、台灣博物館規畫師凌宗魁表示,10月18日台北市文化資產審議, 以4票同意8票不同意否決「三橋町陳宅」文化資產價值,當天出席委員13人,包括8位府外委員及5位府內委員,如果依照臺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及審議規則,府外具文化資產之相關專業背景的專家學者委員需達出席人數三分之二,而在不記名投票時卻只有12人,可以推測是市府為了避免審議會結論不合法,而有一位府內委員棄權,讓府外8位達到三分之二門檻,市府運用法令的高明手腕令人佩服,但也正因為是不記名投票,我們無從檢視棄權的那位是否為府外或府內,因此整個「合法審議」的程序也不能說是毫無瑕疵,
如果市府願意明說此案就是因與都市更新方案的衝突,導致無法獲得官方給予的文資價值肯定,那麼至少還能值得肯定其誠實的態度,至少告訴社會:「柯市府就是把開發列為最優先的施政考量其他都是次要或不重要」。
最令人無法接受的,為促成開發,還要演一齣假裝專業的審議,把明明有文化的資產證明成沒有文化的戲,把珍貴的歷史遺產透過合法的官方程序,先讓它背負不具價值的名聲再走入歷史,要讓已死在開發主義下的老房子沉冤得雪。
凌宗魁表示,當天有文資審議委員認為:「陳茂通當年2月9日才拿到土地,9月29日落成,7個月蓋好的房子,要提報為建築古蹟,不瞭解歷史價值何在?」其實翻開《臺灣建築會誌》紀錄,日本時代不做地基的兩層樓建築半年左右就完工的案例比比皆是,還不論完工和登記也會有時間差,以及傳統工班農曆七月不施工的習俗,真正工期可能更短,如果用建築施作時間做為文資價值評斷的標準,許多現今的古蹟和歷史建築都會沒有價值,不知為何文資委員會出現這麼不專業的發言?
其次,委員質疑:「磚瓦新的佔了一半以上,用材也不精緻」,凌宗魁認為,委員的說法太荒謬,大家可以去比較「總統府」,總統府從結構到裝修新建材佔了多少比例,更不要說中正紀念堂都是新建材了,建材不精緻」,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凌宗魁批評,不精緻的是「台北市文資審議程序」,當天業主極力撇清地標紅葉園與陳宅的關聯,說是提報者「認錯了」,而提報人們鍥而不捨搜尋,又有明信片新事證出土,左上角清楚寫著:「臺北市三橋町紅葉園二番地」,內容不是別棟房子就是陳宅;「臺北市文化局可以告訴我們臺北還有哪座民宅類文化資產在日本時代重要到被印成明信片做為出版品流通販售?」「這樣還不足以證實紅葉園的價值嗎?」
凌宗魁呼籲,立委、市議員要求北市府都發局停發拆照,文化局重啟本案價值評估
將陳宅再列入文化資產價值審議,還它一個公允的價值定位,雖然雖然不指望柯市府願意讓它起死回生原地保存,但如果最後仍然選擇是剷平記憶都市更新,最少取得法定文化資產身分,讓這座美麗的房子移往別處,見證這座城市粗暴對待文化的共同記憶,如同釋照勝老師所言:到了2017年還留不住這棟房子真是臺北人的恥辱。
新事證:「陳茂通紅葉園明信片」出土,左上角清楚寫著:「臺北市三橋町紅葉園二番地」,提報人表示:「臺北市文化局可以告訴我們台北還有哪座民宅類文化資產在日本時代重要到被印成明信片做為出版品流通販售?」「這樣還不足以證實紅葉園的價值嗎?」 圖:凌宗魁/提供
當年的老地圖,標示出「紅葉園」的位置,顯示其歷史意義。但文資委員主觀認為,它與大片墳墓地很接近,不認為是知名商人宅邸。 圖:凌宗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