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的溫泉遠近馳名,但民眾可能不曉得,原來在台灣也能體驗道地日式泡湯,坐落於陽明山上的「草山御賓館」,早期曾為日治時期接待裕仁皇太子的地方,建置至今已過94年歲月,北市府也在1998把草山御賓館列為市定古蹟,為保存具歷史價值的建物,陸續有議員或立委偕同相關單位會勘,台北市議員何志偉今(13)天再度實地會勘,一到現場映入眼簾的是殘垣斷瓦,室內還遺留過去孫科的用品與家具,然均已腐朽不堪使用,過往風華消逝不復見。草山御賓館荒廢至今,癥結點卡在「事權未統一」,因而耽誤了修復保存的時機點,更成為相關單位互踢皮球的理由,文資團體也屢次抗議政府怠忽職守。
劃時代接待重要貴賓的場所
日治時期,為接見日本天皇或皇太子來台視察,台灣總督府在全台各地興建接待會館,位於陽明山上的「草山御賓館」即是裕仁皇太子(後來的昭和天皇)在1923年4月25日走訪草山時的休憩之處,爾後,此處成為總督府接待達官貴人的招待所。
二次大戰結束後蔣中正遷台,他也時常到草山御賓館泡溫泉。隨後,草山御賓館撥用給孫中山兒子孫科使用,孫科過世後,留下其太太與兒子繼續在此生活,後來房子出現漏水不堪使用,他們居住到1997年才搬遷。
時間回到1998年,北市府當年把草山御賓館列為市定古蹟;2002年,北市府委請北藝大建築系教授林會承檢測草山御賓館建築概況;時光匆匆,十年後(2012年)北市議員陳建銘會勘後痛批,雖然草山御賓館建物所有權為省政府,土地管理機關為國有財產局和新北市,使得草山御賓館成為三不管地帶;但就算所有相關單位都互踢皮球,身為「主管機關的文化局就是最不該卸責」,不僅未曾對省府開罰,更未逐年編列維護預算。
去年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再度邀集文化部等相關單位,赴草山御賓館會勘,只見時間在建築物上痕跡鑿鑿,原本充滿日式風華的溫泉會館,幾近殘破不堪,雖然當時有搭設外覆式棚架保護,但由於陽明山氣候潮濕多雨,加上日治時期的木構建築年久失修,建物損壞速度極快。
姚文智當時亦表示,如此重要古蹟應盡速復舊維護,若所有機關都願無償撥用給北市府文化局,請北市府研議,扛起維護古蹟的責任,若力有未逮,則應由文化部依《文資法》第二十一條接手。
修繕經費高昂 相關單位互踢皮球
今年五月,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也邀集相關單位研商草山御賓館撥用事宜,會議結論指出,依文資法與國家公園法規定,得由文化資產及國家公園主管機關辦理無償撥用;然文化部與北市文化局均無撥用意願,而國產署也非上述機關,故不能無償撥用,唯陽明山國家管理處表示若有能力將盡力協助,由於修繕經費近一億元,對陽管處而言,恐心有餘而力不足,當時它也表示,若文資主管機關能提供足夠經費,陽管處將盡力配合。
「即便巧婦難為無米炊,北市府文化局也難辭其咎」,台北教育大學助理教授蕭文杰直指,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選前承諾的文化政策一一跳票,後來都是用「政治角度,而非專業角度」去探討具歷史意義的建物該不該保留。他還說,19年來,北市府文化局最大膽的作為,就是把門關起來,外面掛上巡邏箱,防止一般人進入,似乎欲掩飾該負的責任,而北市府也從未對相關單位開罰。他強調,北市府該負起輔導責任,協助申請經費補助。
對此,北市府文化局回應,依據文資法,公有文化資產應由所有權人管理機關編列預算管理維護,草山御賓館屬於省政府持有,地權也分散在新北市與國產署,若公有機關(文化部)不作為就皆由主管機關(北市府)撥用,恐造成不良示範;假使最後由北市府撥用,目前文化部最高可提供總經費三成補助,北市府還要自行負擔剩下的七成經費,恐排擠其他單位預算。
文化部則表示,古蹟維護是由所有人(省政府)負責維護,另外地方主管機關(北市府)也可辦理撥用,就中央立場而言,目前有明定補助辦法,相關機關可以提出申請,將按照規定提供補助。
2002年,北市府委託北藝大建築系教授林會承檢測草山御賓館建築概況,當時洋館的樣貌。 圖:翻拍自北藝大建築系教授林會承報告書
1923年建造的草山御賓館,第二棟日本家一半坍塌,修繕經費高昂。 圖:民眾黃謙賢提供
2002年,北市府委託北藝大建築系教授林會承檢測草山御賓館建築概況,當時日本家的樣貌。 圖:翻拍自北藝大建築系教授林會承報告書
草山御賓館第三棟建築物是由現代建築大師王大閎於1968年所設計之磚造「洋房」,裡頭擺放孫科居住時的家具。 圖:民眾黃謙賢提供
台北教育大學助理教授蕭文杰說,即便文化局無法修復草山御賓館,但北市府文獻會也應先妥善處理裡頭擺放的文物與家具。圖為孫科的書信。 圖:民眾黃謙賢提供
孫科居住時的痕跡。 圖:民眾黃謙賢提供
孫科居住時的文物。 圖:民眾黃謙賢提供
孫科居住時的文物。 圖:民眾黃謙賢提供